二、综合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本职工作。
(3)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5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英语不做要求。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认证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科研成果、论文论著、获奖证书等能反映自己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以及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送(或寄)至我院人事科。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20号福建省肿瘤医院科研楼5楼人事科
邮编:350014
电话:(0591)83660063-8436
E-mail:fjzlrsk@163.com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3)考核办法
按照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具体事项请于报名截止后密切关注福建省肿瘤医院网站人员招聘栏目)。
(4)体检
拟聘人选应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由我院决定是否递补聘用人选。
(5)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考核、体检的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工资基金追加等手续。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四、其他
博士岗位招聘工作由福建省肿瘤医院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肿瘤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福建省肿瘤医院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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