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获录用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间享受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编外人员有关规定的福利待遇。
六、招考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考过程的纪律和监督要求,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考试招考的各项工作,并注意做好试卷的保密、公开招考各环节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公开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应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上级公开招考的有关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认真落实回避制度。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关系的人员不能参与本次招考工作。
3.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医院纪检人员将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纪律人员按规定处罚。
4.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在招考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卫生局组织人事科请示报告。
(五)对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调查并研究解决。
七、其他相关内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大楼五楼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惠众街25号),可乘坐:地铁三号线到番禺广场地铁站A出口。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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