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人〔2010〕42号
各市卫生局及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39号)要求,以及原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1]45号、晋人职字[2007]39号文件精神,决定集中优化调整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库),同时完成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的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级评委库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具有本专业相应级别的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且任职三年以上。
2、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
3、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成果评估、项目鉴定或有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经历。
4、具备完成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能力,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二、推荐、遴选评委会库成员应掌握的原则
被推荐的评委会库成员人选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政策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评审工作,离(退)休人员以及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一般不参加评委会;中青年专家应占一定比例,不少于推荐人数的三分之一。上届评审委员评委库中现仍在职在岗且能认真履行评委职责、遵守评审纪律、无不良反应的评委应予以保留。各市推荐评委库成员原则上应从三甲医院中遴选。
三、其它事项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推荐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条件和原则,严肃认真地进行推荐,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一览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登记表》(本次新推荐成员需填报本表,评委库原有成员不再填报)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于5月20日前报省卫生考试中心。
联系人:范智斌
电话:0351--4167421
附件: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一览表
附件: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登记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