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材料目录和要求
一、各地区、各单位应提交的评审材料
(一)上报评审报告(委托评审书)1份。
(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系统产生的上报数据盘1个。
(三)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3份(A3纸)。
(四)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名单表1份(A3纸)。
(五)破格推荐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
(六)申报综合组人员名单表1份。
二、装入个人材料袋的材料及要求
(一)基本情况材料:
请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本册材料目录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书复印件1份。
6. 、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7.外语(医古文)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1份。
8.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试审核表1份。
9.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复印件1份。
10.破格推荐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
11.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各1份。
12.个人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
13.晋升前下农村(社区)情况证明1份。
14.个人其他材料各1份。
(二)论著、论文代表作:
论著、论文代表作(申报正高限提供8篇,申报副高限提供5篇)原件1份。请按《综合表》所列次序装订成册(单本厚度超过200页的,可以不装订)。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三)其他论著、论文:
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著、论文的复印件1份。请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
(四)不装订成册的材料:
1.推荐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15份(A3纸),必须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三、上报材料的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真实、规范、完整,申报材料中所有需要加盖公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公章。职称、聘任、执业等资格证书,必须复印全部内容。
(二)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
(三)提供的论文、论著,必须是在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或SCI通讯作者)发表,并有正式刊号或书号。不符合要求的论文、论著不得提供。
(四)申报材料袋必须为纸袋,质地坚硬,不易破裂,并在材料袋显著部位标:地级市名称、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名称、申报资格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