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藏语文等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局、市级各部门、中央、外地驻蓉各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藏语文等级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5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1年度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藏语文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
二、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25日至12月27日。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1年3月17日至3月24日
四、考试语种和级别:
全国未实行统一考试的古汉语、医古文、藏语文和世界语A、B、C级和英语D级,仍然由全省统一命题考试,考试时间与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相同。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藏语文等级考试,按川职改办〔2005〕20号文规定的等级对应关系分级报考,其等级对应关系见附件一。
五、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英语考试应按三个专业类别(综合、理工、卫生)和A、B、C三个级别分别组织报名;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及西班牙语和我省组织的古汉浯、医古文、藏语文考试按语种和A、B、C三个级别分别组织报名;英语D级考试不分专业类别,报名按统一规定组织进行。
(二)报名程序
1.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并上传
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26像素,宽度102像素,大小20KB至160KB以内。
考试中心将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者所传照片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要求重新上传。
2.通过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如实医学全在线
www.med126.com、准确填写《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等级考试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成功的考生按网络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收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4元的标准执行。
无网上缴费条件的考生,需持自己在网上填报的《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藏语文等级考试报名表》,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缴费手续。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248。
各区(市)县考生按属地原则,可就近到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原人事局)现场缴费。
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考生放弃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载打印后需妥善保管,以备考试使用。
附件:报考等级范围说明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中央在蓉单位按下表规定的等级和范围报考
考试等级 |
适用范围 |
A级 |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B级 |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属单位 工作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5.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C级 |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
2.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
3.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以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4.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省属及其以下单位应按下表规定的等级和范围报考
考试等级 |
适用范围 |
A级 |
1.高教、科研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B级 |
1.高教、科研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C级 |
1.除高教、科研系列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在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内地乡、镇工作的恢复高考制度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除高教、科研系列外其它系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D级 |
1.在边远山区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晋升中级。
2.从事农业、畜牧、林业、农机、水利、水产工作的人员,晋升中级。
3.从事体育教练、群众文化工作的人员,晋升中级。
4.承担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人员,晋升中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