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年度江苏省职称外语(含古汉语)考试南通考区违纪人员处理的决定
通人社考〔2013〕5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2013年11月18日—11月25日,2013年度江苏省职称外语(含古汉语)考试中,南通考区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机房)考点个别考生无视考试规则,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维护人事考试的严肃性,现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www.lindalemus.com,对本次考试中的违纪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一、下列人员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违反考试纪律,对其本次考试该科目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1.费 娟 准考证号:13111806001103101302
违纪科目:卫生英语高级
2. 王 静 准考证号:13111806001103122804
违纪科目:卫生英语高级
3.张军玮 准考证号:13112106001103188329
违纪科目:卫生英语高级
二、下列人员将英语单词写在手臂上,违反考试纪律,对其本次考试该科目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1.祝文静 准考证号:13112006001103159711
违纪科目:卫生英语高级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5日
抄送: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南通市中医院、启东市人民医院、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