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医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 基本理论知识
在具备所规定的精神科专业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
(二) 相关理论知识
在达到精神科副主任医师所规定的水平基础上,熟悉与其专业领域相关学科的进展。
(三) 学识水平
广泛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与科学研究。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 医疗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至少35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在精神疾病的预防、诊断及治疗等方面有很丰富的临床经验,能正确熟练地组织、指导、抢救、治疗危重病人。能解决疑难复杂病例的诊治及技术难题;能承担院内外会诊工作;对本专业临床工作具有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担任精神科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每年诊治本专业病人至少150例,其中疑难病例不少于40%,医疗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 教学
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主治医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三) 科研
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