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学报》创刊于1953年7月,是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其前身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学术期刊《中华药学杂志》(1936年创刊)。《药学学报》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药学会、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主办,《药学学报》编辑委员会编辑出版。本刊为月刊(大16开本),每期112~140页,每年第12期刊登全年文题、关键词的中英文索引。
《药学学报》主要发表:包括药理学、合成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生药学、药剂学与抗生素学等方面的研究论文、研究简报、综述、学术动态与述评等。
《药学学报》读者对象:本学科从事科研和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
《药学学报》主要栏目:研究论文、研究简报、述评与综述、学术动态。
主办: 中国药学会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0513-4870
CN: 11-2163/R
邮发代号: 2-233
复合影响因子: 1.382
综合影响因子: 0.960
期刊级别:中文核心期刊
数据库收录: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CA 化学文摘(美)(2014)
JST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日)(2013)
Pж(AJ) 文摘杂志(俄)(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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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请勿一稿两投(以研究通讯形式发表过或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过的论文,可在充实内容后以研究论文形式发表)。来稿凡属基金项目、国家攻关项目,请写明项目编号,标注在首页脚注。
《药学学报》稿件要求:
1.稿件(包括题名、作者及单位地址、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图、表格等)以1.5倍行距、宋体(英文字体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并标注页码以利于编辑和修改。
2.题名 简明确切地反映论文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30字,不得使用不常见的外来语、缩写词、符号、代号和商品名称,尽可能不出现数学式和化学式。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
3.作者及单位地址 文稿的作者应是参与来稿专题研究工作的主要科技人员,应对全文的内容负责,并能回答文中的问题,是论文的法定着作权人和责任者。作者姓名间用逗号分开,应注明通讯作者(用“*”标出)及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和E-mail,写在首页脚注,通讯作者负责与编辑部的联络)。若署名有变动,应有单位证明信。对本文有贡献的其他人员,如协助工作或提供资料、材料者,可放在致谢项,对文稿帮助审阅修改者则不列入。作者的汉语拼音姓(全大写)在前,名(首字母大写,双名间加“-”号)在后,如:刘锡安写为LIU Xi-an。外国作者的姓名写法遵从国际惯例。不同单位的作者在其右上角用“1,2……”标出,并在其工作单位前相应标出“1,2……”。作者的中英文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并附省、市名及邮政编码(英文摘要中加China,不用附省名)。
4.摘要 论文需要同时提供中文和英文摘要。摘要以提供论文的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论述研究目的、原理和结论,具有相对独立性。中文和英文摘要均要求采用报道性(资料性)摘要类型。具体要求:中英文摘要均为一段式,内容比较具体,一般需要列举关键数据。中英文摘要内容基本一致,中文摘要以300字左右为宜,英文摘要可略详。摘要将由编辑部提供给有关文摘检索刊物编辑部,不另付稿酬。
5.关键词 列出3~8个中、英文关键词。中文关键词放在中文摘要后,英文关键词放在英文摘要后,中、英文关键词一一对应。关键词宜选自《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MeSH词表)和《中医中药主题词表》。英文关键词全部用小写(人名等例外),中、英文关键词之间用分号相隔,结束处不用标点符号。
6.正文 正文各部分都应简洁明了。结果中层次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尽量减少层次;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小圆点相隔,末位数字不加标点符号。如“1”,“1.1”,“1.1.1”等。各层次的序号均左顶格起排,后空1个字距接排标题,标题不得排在页末。
(1) 前言 简明扼要地阐明研究的目的、意义,概述本研究的理论依据、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并附上必要的参考文献。
(2) 实验材料 应说明主要材料来源、品种及规格。药学有关名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药学名称》、《化学名词》(科学出版社)为准。
药名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INN)”,以《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编,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为准。若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新药,则用批准的药名。药名较长时,可用缩写,但需在首次出现时注明,如:蜕皮甾酮(ecdysterone,ECR);少用代号,尽量不用商品名。药名首次出现时应写出英文全称,药名写在剂量前面。
研究对象(动植物、微生物)应注明拉丁学名,植物标本应说明鉴定人及存放地点。 实验动物应标明清洁级和合格证号。实验动物或人的性别、年龄和实际测得的体重应该用均值±标准差(-x±s)及可信区间表示。当实验以人或动物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当声明。只有符合机构责任委员会的伦理(道德)标准或依照1975年制定的赫尔辛基宣言(1983年修订),才能进行人体实验。
(3) 实验方法 尽量简洁明了,数据报道注意有效数字位数和精度。凡文献已有记述的方法,一般可引用文献。对新的或有实质性改进的方法要写明改进处。如果是自己创新的方法,则宜详述,以便他人重复。理论计算中采用的计算程序、来源及计算机型号、语言应予以注明。
(4) 计量单位及符号 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简称“法定单位”)。请参阅《量和单位》(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如:1 M硫酸为1 mol·L-1硫酸,1N硫酸为0.5 mol·L-1硫酸。放射性活度的法定单位为Bq;以前习用单位应换算成法定单位,如1 Ci=37 GBq,1 dps=1 Bq,1 dpm=16.67 mBq;放射性核素闪烁计数习用单位cps和cpm应改用法定单位s-1,min-1表示,换算系数为1。表示微量物质质量分数的ppm和pphm等应停用,写成10-6和10-8。以往用来表示化学位移量值的ppm也应废弃,如δ=2.5 ppm应写成δ=2.5。μg不用γ,μm不用μ,r·min-1不用rpm。转速也可用离心力(×g)表示,可用公式r×n2×11.18×10-6换算,式中r为有效离心半径,n为以r·min-1为单位的转速。例:转速为3 000 r·min-1,有效离心半径为10 cm,则离心力为10×3 0002×11.18×10-6=1 006.2(×g)。RSD(相对标准偏差)不用CV(变异系数),A(吸收度)不用OD(光密度)。某些常用量及其符号,如:比重(sp gr,sg)、原子量(Aw,mw)、分子量(Mw,mw)等,因不符合有关规定,易与有关符号产生混淆或误解,宜停用,应改用相对密度(d)、相对原子质量(Ar)、相对分子质量(Mr)等。
(5) 国际代号与缩写 文中尽可能采用国际代号与缩写。如果不是常用缩略词,应在第1次出现时给出定义。如:iv(静脉注射),im(肌内注射),ip(腹腔注射),sc(皮下注射),icv(脑室内注射),ia(动脉注射),po(口服),ig(灌胃)。国际代号不用于无数字的文句中,如每天不写每d,但每天8 mg可写8 mg·d-1。
(6) 数字 作为量词与序数词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数字符号按国家标准GB3102.11-93执行。如:20世纪80年代,第2卷;作为词表构成定性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用汉字,如二倍体、三叉神经痛等。单位符号前的数字最好在0.1~1 000,必要时改用适当的词头符号,如:M,m或以10n,10-n表示。数字的增加可用倍数,减少则用分数或百分数表示。年份应写出全称,如1998年不写成98年,2~6%应写为2%~6%,5~7×104应写为5×104~7×104或(5~7)×104,2×3×4 mm应写为2 mm×3 mm×4 mm。
有效数字 测量数据不能超过其测量仪器的精密度。任何一个数字,只允许最后一位有误差,前面的位数不应有误差。在一组中的-x±s,应考虑到个体差异,一般以s的1/3来定位。如:(4 820.5±340.8) g,s的1/3超过100 g,平均值波动在百位,故应写为(4.8±0.3) kg,过多位数并无意义。又如:(3.819±0.411) mm,s的1/3超过0.1 mm,平均值波动在十分位,故应写为(3.8±0.4) mm。有效位数以后的数字修约数小于5则舍,大于5则进,如等于5,则前一位数逢奇则进、逢偶则舍。数字修约只可一次完成。
(7) 表和图 图表要设计合理,达到自明,即使单看图表就能大体了解实验内容(图注和表注应适当简述实验内容)。图表一律用英文(综述除外)表达。图表中量和单位应是量的符号在前(斜体),单位符号在后,其间加一斜线的方式表示,如:t/h(表示以h为法定单位的时间)。图表都应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号,只有1个时,仍用“表1”或“图1”表示。图表分单栏(8 cm宽)和双栏(10~17 cm宽)放置,最大长度不能超过24 cm,通栏的图和表最好置于页面的最上方或最下方。
文中的图要求准确、清楚。图中的实验点符号及边框线条粗细为0.2 mm,图中的线条粗细为0.3 mm,要求虚实分明、均匀、清晰。图注应放在图题下面,图题和图注分别打印在图的下方。文中照片(黑白或彩色)必须反差鲜明,清晰易辨;如果照片内需标注文字、数字或符号等,请另行打印在纸上,不要在照片上作标记;显微照片内应画长度标尺,必要时以箭头标明上下方位。图中标值要圆整化,图已有标值则坐标轴末尾不应有箭头。谱图一般不用列出;如果用简洁的文字不能完全表达,可列出谱图或其相应片断;文章在解释谱图、谱带的形状、精细结构时,也可列出。曲线一般应经曲线拟合,并尽可能“直线化”,如:通过对数(lg)、倒数(reciprocal)、概率单位(probit)等转换。
表格用三线表,栏目项不应有空缺。卧表无论双页码或单页码,表方位为顶左底右。表内尽量不用或少用标点符号,数字对齐(如“±”号对齐,小数点对齐等)。表注依次用a,b,c等表示,写在右上角。表中的内容尽量精炼,源于同一实验数据,经过简单代数运算而得的数值不应列入表内。
(8) 命名 学科名称按国务院(国函[1987]142号)文件规定,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称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各学科名词。化合物命名参见中国化学会编的“有机化学命名原则”(科学出版社,1983)和“无机化学命名原则”(科学出版社,1980)以及“含杂元素单环化合物Hantsch-Widman命名系统修订规则”(有机化学,1984:161)。这些规则中没有规定的命名,参见IUPAC有关规则。对于一些特殊的化合物,如:甾体、蛋白质、核酸、糖类、环芳烃等也允许使用半系统命名法,但要符合传统习惯。对于复杂的化合物,难以用系统命名法命名或名称太长,可以采用含糊词,如:“酮23”、“氨基酸14”。
(9) 化合物表征 对于已知化合物,其来源(或合成方法)、结构表征数据的参考文献都应提供。发表文献中未报道的谱图数据。 对于新化合物,应以标题形式列出,并提供相应的鉴定数据和纯度,一般包括1HNMR(13CNMR),IR,MS,元素分析(或HRMS)。1HNMR和13CNMR数据应完全提供。红外、质谱数据不必完全列出,只列出重要官能团的红外吸收、特殊结构的质谱片断。元素分析鉴定(C,H,N),分析数据误差范围为±0.4%,列出元素组成和C,H,N的实测值和计算值。高分辨质谱(HRMS)应列出元素组成及其相应实测值和计算值(在误差范围内)。外消旋化合物的比旋光度用[α]tλ=(±)Value(c,solv.)表示。λ表示测定波长,通常用钠光D表示,t表示测定温度,c表示测定浓度值(单位为g/100 mL),solv.表示测定用的溶剂。
化合物的分析结果表达顺序为产率、熔点(沸点)、旋光度、紫外、红外、核磁光谱、质谱和元素分析(或高分辨质谱)。
(10) 统计学方法 用适当的统计学方法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如参数检验法(t检验、u检验、F检验等)、非参数检验(拟合优度检验、成对资料的符号检验、秩和检验等)、方差分析、相关与回归分析等。同组数据以均值±标准差(-x±s)表示,并注明实验观察的例数(n)。ED50(LD50,IC50等)应计算其95%置信区间,并作probit分析(Bliss或Finney分析)。显着性结果以“*P<0.05,**P<0.01,***P<0.001 vs A; △P<0.05,△△P<0.01,△△△P<0.001 vs B”表示。
(11) 结果与讨论 简洁明了、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凡用文字已能说明的问题,尽量不用表和图。如用表和图,则文中不需重复其数据,只需强调或摘述其主要发现。同一内容既有图又有表,则二者取其一,能合并者尽量合并。讨论部分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主要阐述研究的新发现及对结果的分析,不重复引言及结果中已叙述的内容,避免不成熟的论断。
(12) 致谢 作者对文章作出过贡献的组织或个人予以感谢,放在文章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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