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张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无医疗机构聘用的情况下,非法行医,为孕妇接生,致使产妇大出血被切除子宫。记者昨天获悉,杨浦法院以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并赔偿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鉴定费和残疾赔偿金共计56720.44元。
张某来自河南,在老家时曾做过乡村医生。2004年初,张某听说帮附近农民工的妻子接生很赚钱,在既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也没有医疗机构聘用的情况下,做起了非法接生工作。同年9月7日,张某接到四川籍产妇何某家属的电话,来到本市杨浦区内江路何某的暂住地为其接生。次日凌晨何某产下一名女婴后发生大出血,后因张某无法再行救治而被送入杨浦区中心医院抢救,经诊断后子宫被切除。经鉴定,何某的伤势构成重伤。今年7月,通过网上追逃,张某在北京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张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从事为孕妇接生等行医行为,严重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张某自愿认罪,故酌情从轻处罚。同时,法院认为,张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经了解,张某接生一次的费用仅为500元,这便是何某等产妇要冒着生命危险请张某接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