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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两大亮点:规范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建立全民医保体系
来源:搜狐健康 更新:2008/10/27 字体:


亮点二: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刚才说“四梁八柱”,有一个“柱”是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说白了就是医疗机构怎么办。 这个也有亮点。医疗机构改革是我们的难点,但是医改方案中对此有一定的阐述,虽然阐述尚有不充分之处,但是方向明确了。

  首先我要提一下医改总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盈利性和非盈利性分开”,这四个分开就是我们的指导思想。换句话说这是党的政策。这个政策是非常英明的。管办分开就是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指导方针,这个指导方针确实写进了意见稿,“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第七项,建立高效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这一段话意思就是说医疗机构体制现在不太高效,不太规范,我们想办法改。

建立和完善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三自然段“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这一段非常重要,这是改革方案的一大亮点,为什么是亮点?下面是提出一个目标“公立医院要遵循……,建立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这句话比较空泛,要公立医院好好干。下面接着写到“建立公立医院的法人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相互制衡,有责任有约束有竞争,当然也有活力。”这句话非常重要,这句话就是前面说的“管办分离”原则的具体阐述。“建立和完善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什么是法人治理结构?首先医院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它要独立的为他的决策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它不是任何机构的下属或者上属。这一条非常重要。现在很多公立医院是各地卫生局的下属,直属机构,当然还有部属机构,北京八大医院都是部属的,换句话说它是政府机构的下属,由上面来任命,虽然也号称有法人代表,但是是不是能够真正的独立呢?这很难讲,因为医院的很多决策都不是自己做出的。

  比如说医疗机构用的药,这个药是怎么来的呢?现在公立医院的药是招标来的。不中标的东西不能乱用。但是曾经出过一次“齐二药事件”,病人住院用了这个药就去世了。最后家属起诉医院、起诉药厂、起诉药的配送商,惟独没有起诉卫生厅,按道理药品招标是卫生厅招标办管的。医院用药是被指定了的,他们招标经过那么多的程序,一堆专家说这个没有问题,质量是好的,怎么能怪医院?这个典型案例说明现有的制度不是独立的法人。那么我们就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如何健全?以理事会制度为核心

  具体怎么健全?要建立以理事会制度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由公立医疗机构的利益相关者组成,它和企业董事会的组成略有不同。假定是公立的医疗机构,谁办的谁就有权任命几个理事,但不是所有理事都他任命,出资者是一个利益相关者,可以任命几个理事来代表自己,还有其他的利益相关者是我们的雇员,医师代表、护士代表。当然可能还有社区代表、公众代表、药品经销商代表等等,就是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理事会。

  理事会聘请管理层,换句话说院长和其他管理层都是职业经理人,他们不是干部。现在有些媒体说院长们抱怨自己四不象,既不是干部,也不是经理,既不是医生,也不是其他的职位,反正角色很乱,这就是现在改革不顺,很不规范。理顺以后就把他们的角色定位准确。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探索让医生“自由执业”

  现在意见稿上有一句话“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医师、护士、药师大家都是自由执业者,它放在自由流动那一块说。什么是自由执业者?你有在任何地方执业的权利,但并不表明你一定要满世界流动。如果你高兴了,医院也认为你合适,就全职雇用你。我们对自由执业者的理解有误,有时候误解成满世界乱窜的了。管办分离,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第二个支柱亮点。

    有利于推进管办分离

  这个亮点非常之亮,它还有一个好处,推进了管办分离,能够促进我们医药卫生的监管体系的改革。监管体系的第二自然段要求医院加强各个方面,卫生行政部门要成为全行业的管理者或者监管者,成为监管者的前提条件是管办分离。监管者不是任何人的上级,监管就是裁判员,包括制定规则,裁判员要中立。管办分离,一方面促进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另一方面能够促进医药卫生监管体系的改革,这是一箭双雕之举,所以这是最大的亮点。 

  提问:方案中并没有对怎么样建立法人机构进行明确的表态。在无锡、上海实现的管办分离就是卫生局抽出一部分人成立医管中心,在他们看来这已经算独立法人机构和管办分离。如果方案中不出现具体的管办分离,会不会以后的管办分离会换汤不换药,就浅尝辄止了。

  顾昕:管办分离的原则提出来了,具体怎么做要探索。总之指明了一个方向,这个方向可能比较远、比较模糊,到底怎么做,大家还有不同意见。我们可以继续探索。如果是从行政部门里另分出一个机构比如“医院管理中心”,香港也是这样做的,这是政事分开,但是和管办分离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也可以比较仅仅是政事分开是不是能够把面临的问题解决了,如果解决了,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我们不排除任何可能性。如果不可以,只能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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