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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药行业协会对新医改提出明确建议
来源:搜狐健康 更新:2008/11/2 字体:




 第十次全国医药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

    对“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第十次全国医药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10月15日在北京举行,与会代表结合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现状,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涉及医药行业发展方面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不折不扣落实“十七大”精神,切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四个分开”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应按十七大精神,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是落实“四分开”。

建议1、落实“管办分开”。

  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办医院彻底转向监管医院、管医院转向规划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监管医院,尽快与公立医疗机构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建立和健全公立医疗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规范、高效的医院运营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允许医护人员(尤其是医师),允许在不同医院注册行医,充分解放医务人员的生产力,这是医疗体制改革的前提。

  建议2、落实“医药分开”。

  “以药养医”的体制,助长了医疗机构过渡依赖药品盈利的行为,形成了药品销售垄断,影响了医生形象,加重了百姓负担,激化了医患矛盾,破坏了社会和谐,阻碍了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2007年度,医院门诊病人人均药品费用仍高达总费用的50%。“以药养医”的体制仍然是百姓看病贵的主要根源,是产生药品购销不正之风的土壤,是滋生不合理用药的温床,更是使百姓受到药源性伤害的重要因素。必须切断医院、医生和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打破多年来医疗机构垄断药品零售的局面,才能促进医疗服务专业化和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的形成。不彻底解决体制问题,《意见》就形同虚设,两年来16个部委局的调研努力就会付之东流。

  落实“医药分开”,就是把医院门诊药房改成社会零售药店,独立经营,照章纳税。这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与关键。具体实施可先从社区和农村医疗单位不设门诊药房做起,处方由社会零售药店调配、销售。

  医疗机构收支两条线、“药房托管”和在社区实施“药品零加价率”,不是医药分开,只会拖延改革进程,贻误改革的大好时机。

  建议3、尽快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和补偿机制,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和服务价值。医生的职责就是诊断、开方、治疗。门诊病人凭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保证病人购药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权;配套改革基本医疗保险药物报销政策,鼓励到药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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