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1998 |
总例数 | 20例 |
性别例数 | 男l6例,女4例 |
治疗组例数 | |
对照组例数 | |
年龄区间 | 60~86岁(其中60~69岁l0例,70~79岁9例,80~89岁1例) |
平均年龄 | 68.1±7.3岁 |
疾病 | 老年脑血管性痴呆 |
并发症 | |
药品通用名称 | 二维三七桂利嗪胶囊 |
药品商品名称 | 脑力隆 |
药品英文名称 | |
剂型 | 胶囊 |
规格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596 |
生产厂家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分类 | 中药 |
用药目的 | 治疗 |
用法用量 | 使用二维三七桂利嗪胶囊口服,1次1粒,每日2次,同时配合康复治疗及调整血压、血糖和血脂等相关危险因素,疗程为8周。 |
联合用药 | |
疗效评价标准 | |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
本组明显好转7例,好转8例,稍好转2例,无变化3例。有主诉症状记载者l4例,其中l3例主诉有好转,症状有改善,只有1例主诉无变化。精神认识能力量表检查结果从精神认识能力量表看,20例患者治疗前平均分较标准分明显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治疗后平均分较治疗前明显升高,统计学意义(P<0.01)。治疗前后评分结果有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治疗效果较好。从每个病例来看,20例患者中有l9例分数提高(其中分数提高3分以上者l7例),另1例无变化。在精神认识能力量表每例30分中,计算力标准分为11分,记忆力标准分为6分详见表1。从治疗前后计算力评分在总分中的比重看,20例治疗前计算力平均分占总分中的29.4%,与标准的比较,有明显降低(P<0.05),说明计算力的下降是很重要的表现;治疗后计算力平均分占总分的32%,虽然有所上升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不过治疗后所占的比重与标准比重相比差异不明显,间接说明计算力恢复尚可。从治疗前后记忆力评分在总分中的比重看,20例患者治疗前记忆力平均分占总分的5.7%,与标准相比,有极显著性下降(P<0.01),说明记忆力下降也是很重要的表现。疗后记忆力平均分占总分的12.5%,与疗前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O.01),与标有所恢
准比重相比仍低(P 修订的长谷川智力量表、简短心理状态检查量表(MMDE)、成人活动能力量表(FAQ)检查结果从修改的长谷川智力量表看,20例患者治疗者平均分与标准分相比下降了44.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治疗后较治疗前明显上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但与标准分相比仍低2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从MMSE量表看,20例患者中有5例进行了此项检查,标准总分每例为3O分。5例患者治疗前平均分较标准分下降,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治疗后略有升高,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这可能与例数太少有关。从FAQ量表看,对9例患者做了此项检查,标准总分每例应为零分,故分数越大说明活动能力越差。9例患者治疗前平均分与标准分比较差异有极显著性统计意义(P<0.01);治疗后平均下降4.22分,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与标准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详见表3)。 |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 只有1例应用二维三七桂利嗪(脑力隆)后有嗜睡、疲惫现象。 |
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