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1526 |
总例数 | 60例 |
性别例数 | 男24例,女36例 |
治疗组例数 | 30例 |
对照组例数 | 30例 |
年龄区间 | |
平均年龄 | 对照组:(53.6±8.85)岁;治疗组:(53.7±9.87)岁 |
疾病 | 2型糖尿病 |
并发症 | |
药品通用名称 | 吡格列酮 |
药品商品名称 | |
药品英文名称 | Pioglitazon |
剂型 | |
规格 | |
批准文号 | |
生产厂家 |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
分类 | 化学药品 |
用药目的 | 治疗 |
用法用量 | 所有纳入患者进行12周的观察治疗:吡格列酮组视血糖控制情况给予吡格列酮(由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早餐前一次服用15~45mg/每天。格列奈组随机给予那格列奈或瑞格列奈治疗。剂量分别为:那格列奈(由重庆人本药物研究院提供)90mg ,每天3次。瑞格列奈(由四川圣奥医药有限公司生产)1.0mg ,每天3次。餐前立即服用。 |
联合用药 | |
疗效评价标准 | |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
治疗前后两组的FPG、AIC、INS、TG、TC、HDL-c及FFA结果见附表。 尽管两组的胰岛素抵抗指数(H0MA-IR)在治疗前基线水平不一致,但是。治疗后HOMA-IR相对于基线的变化值AHOMA-IR却有明显差异(P<0.001)。治疗后。吡格列酮组AIP有显著下降(P=0.008)。格列奈组的AIP有下降趋势但无统计学意义(P=0.627)。治疗后AIP相对于基线的变化值△AIP在两组间有显著的差别(P<0.05)。 |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 |
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