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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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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药分类 西药
作用分类 血液系统药物\抗凝血药及溶栓药
英文名 Warfarin Sodium*
汉语拼音
别名 苄丙酮香豆素
药物组成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无色晶体粉末,无臭,微带苦味,遇光变色,易溶于水及乙醇。在氯仿、乙醇中几乎不溶。
功效
主治 可用于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等疾病的防治,心房纤颤伴肺栓塞的治疗,以及冠状动脉闭塞的辅助治疗,抗凝有一定副作用。剂量需个体化,根据临床和实验指标反复进行评估。本品起效慢,有数天延迟。对急需抗凝者应先选用肝素。一般在全量肝素已建抗凝作用后,紧接着以香豆素类药物进行长期抗凝治疗。二者应有数日重叠。
用途
方解
药理作用 本品属香豆素类口服抗凝剂,是4-羟香豆素类衍生物。 本品的作用机制在于干扰维生素K的体内代谢,抑制肝线粒体内维生素K环氧还原酶,致使环氧代谢产物不能转化成氢醌,从而阻碍维生素K的再利用,经肝脏合成的FⅡ、、Ⅹ前体蛋白,必须在氢醌(辅因子)的催化下,加上羧基,才能转化成有功能的凝血因子。服用抗凝药使氢醌因缺乏继续供应而耗尽,肝脏只能合成无功能的前体蛋白,免疫学测定凝血因子水平正常,但血液凝血活性低下,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与肝素不同,香豆素类衍生物在体外无抗凝作用。 本品不改变凝血因子的代谢,口服后需待循环中有功能的维生素K依赖性凝血因子被耗竭,药物才显效。FⅡ、Ⅶ、Ⅸ、Ⅹ的消失速率取决于各自的降解速率。抗凝治疗开始后血浆凝血因子水平反映其合成与降解之间的平衡动力学。血浆FⅦ水平首先下降(t1/2<4-6小时),继之以FⅨ(t1/218-30小时),Ⅹ(t1/22天),最后为FⅡ(t1/23天)。但是抗凝蛋白C(PC)t1/26-9小时,仅次于FⅦ。因此,在口服抗凝启动初期,由于PC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果停止香豆素治疗或给以维生素K1,理论上此四种凝血因子合成速率将按指数式突然增加,并以同样顺序进行,FⅦ水平首先回升,数天恢复到治疗前水平。抗凝药的抗栓功能需在服药后2-7天,当FⅨ、Ⅹ水平降低时才会出现;同样停药后凝血因子的恢复也有一延迟时间,必须等待下降的凝血因子恢复到治疗前水平。过大治疗量(超过抑制FⅨ、Ⅹ的需要量)对抗凝起效时间无影响,但将使停药后的恢复时间延长。本品还能增加血浆ATⅢ水平,其治疗意义尚未肯定。
体内过程 华法林口服易吸收。在进食时药物吸收减慢。本品也可经皮肤吸收,反复皮肤接触可产生毒性反应。口服1小时后即可测到血浆药物水平,1-12小时出现吸收高峰。因为药物抗栓作用与血浆水平不相关,故不必作血浆药物水平测定。本品吸收后98%以上与血浆白蛋白结合。药物分布于肝、肺、脾、肾。本品能通过胎盘,胎儿血浆药物水平与其母亲血浆水平相等。除华法林外,药物分布于乳汁。哺乳妇女口服华法林初量为30-40mg,并以2-12mg/d维持,在母亲乳汁及其喂养婴儿血浆中均测不到药物水平。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的高峰时间只反映血浆功能性FⅦ下降水平,并不一定与药物最大抗凝效果相平行;血浆清除半衰期随药物血浆水平增加而延长,或因各商品制剂不同、代谢速率不同、个体不同而存在差异。R-华法林异构体较S异构体的t1/2延长。消旋的华法林为15-50小时;R-华法林为35-45小时;而S-华法林则为23-33小时。 香豆素被线粒体酶水解成无活性代谢产物。R-华法林的代谢产物有抗凝作用,但较其母体为弱。香豆素药物被吸收后能通过胆汁排泄成为无活性的代谢产物并再吸收后经尿排出,未被吸收的药物经粪排泄。
剂型 片剂
规格 片剂:2.5mg,5mg。
用法用量 1.深静脉血栓(DVT)或肺栓塞(PE)避免冲击治疗,口服3-4.5mg/d,第3天根据PT调整剂量或使用维持量。维持量2-8mg/d。每月测定PT1或2次,使抗凝强度达到实验室监测的国际标准比值(INR)要求:DVT、PE治疗使INR值达2-3,复发性DVT反复发性PE使INR达3-4。 急性期先用全量肝素,后改为本品抗凝;若口服抗凝剂有禁忌或不方便,也可用肝素皮下注射(初72小时使给药间歇期的(APTT)延长1.5倍,使用3个月)。有作者以低剂量肝素皮下注射6周,与口服华法林治疗小腿静脉血栓同样有效,但是固定低剂量肝素治疗不足以治疗近端DVT。 口服抗凝剂也用以预防高危患者如骨科手术(选择性全髋置换术、膝关节置换或髋骨骨折)或外科手术后长期卧床患者发生DVT或PE。预防DVT包括高危者进行外科手术,口服抗凝强度为使INR达2-2.5;全髓置换或骨折手术INR需达2-3。 2.二尖瓣病或房颤伴栓塞 全量肝素治疗,接着口服抗凝剂能减少慢性房颤或二尖瓣膜病患者血栓栓塞发生率。采用低剂量华法林抗凝使INR为1.5-3。阵发性房颤或年龄>60岁伴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房颤电转复期者为缺血性脑卒中高危病例,也应采用华法林抗凝,比低剂量阿司匹林更有效。年龄轻的心房纤颤患者因脑栓塞并发率低,一般不需应用华法林。长期口服抗凝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别与阿司匹林比较,尚需更详细的资料加以阐明。 3.缺血性脑血栓形成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TIA)全置肝素继之以华法林(INR2-3)抗凝减少TIA发作,但不减低与TIA相关的死亡率,故这类患者不宜采用本品作为长期治疗。对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采用抗凝治疗必须个体化。
不良反应 1.出血 出血是主要副作用,发生率约9%-10%。可为轻微局部紫斑至大出血,胃肠、泌尿中殖系、脊髓、大脑、心包、肺、肾上腺或肝,都可有出血,其中一部分原因是治疗过量或PT延长。苦PT没有超过治疗允许范围而发生出血者,多半存在隐性病灶,此外,也可以表现为偏瘫、头、胸、腹、关节或其它部位的疼痛,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吞咽困难,不能解释的水肿休克等。 若抗凝期发生任何出血症,必须立即评估患者状态,包括PT延长的严重程度,药物是否过量,小心严密处理。轻度出血或PT延长者,只需减量或停服1或1次以上。中度或严重出血或PT明显延长者,应立即给以维生素K1治疗。维生素K3对治疗其过量无效。口服或肠外给维生素K1需数小时后才能纠正PT,故严重出血者需同时输注新鲜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以迅速恢复维生素K依赖性凝血因子的功能。某些患者发生大出血,但又不能停用抗凝药,则最好单独采用凝血因子替代性输注,不给维生素K1。 种族、年龄、体重、生理状态、同时服用的药物、食物、环境等多种因素都能改变机体对抗凝药物的反应性。延长PT的药物能加强抗凝药效果而增加出血危险。抗凝期增加出血倾向的因素包括:维生素K1摄入减少、小肠菌群改变、吸收不良、坏血病、体重过低、体质衰弱、营养不良、恶液质、肝功能不良、中度以上的肾功能不全、高代谢状态(如发热、甲亢、感染、肿瘤)、胶原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腹泻、胆道梗阻、月经期、月经紊乱、放射治疗和低凝血酶原血症初期等。减弱抗凝药效或使PT缩短的因素包括:肠道摄入维生素K过多、抗凝药肠道摄入减少、浮肿、糖尿病高脂血症、甲状腺功能减低、内脏癌。此外,有两种抗凝药耐药状态:抗凝药-维生素K受体部位变异,呈家族性常染色体显性遗传,药物吸收利用及代谢均正常,需用10-20倍超常规剂量才能获得抗凝效果,对维生素K的解毒效果敏感。另一种耐药状态是由于药物代谢或排出加速。 2.坏疽 接受本品治疗者偶有致死性坏疽、皮肤、皮下组织或其它组织栓塞性紫绀、血管炎和局部血栓等。90%病例为妇女,常发生在服药2-10天后。开始表现为含脂肪部位如腹、臀、乳房、大腿发生局部疼痛,皮肤红斑并迅速进展成褐色出血性皮疹。坏死常累及皮肤、软组织及肌肉,紫绀紧接着呈缺血性梗死。严重者需清创术以切除受累组织。抗凝治疗中如果发生坏死,应首先除外其它疾病因素,如感染。若为香豆素诱发坏疽则应立即停药,给予维生素K1及肝素抗凝。遗传性家族性蛋白C(PC)缺乏症者,在华法林治疗过程中,易发生皮肤坏疽(高危),但无PC缺乏症者也能发生。因PC抗凝蛋白也属维生素K依赖性因子,能抑制FⅤ和FⅧ的活化并促进纤溶,口服抗凝剂量过大,使PC受抑速度过快。PC血浆水平下降过快可引起高凝及华法林诱发皮肤坏疽。 3.其它不良反应 胃肠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增高、肾病等;也可使AST(SGOT)、ALT(SGPT)升高,碱性磷酸酶、胆红素升高等。紫色趾甲综合征(purple toe syndrome)发生在华法林治疗3-8周后,趾甲发黑或浅紫色,边缘脱色,伴疼痛,但不引起坏疽。这可能由于动脉粥样斑块出血后释出胆固醇组成的微栓子栓塞所致。一旦发生应停用华法林。
注意事项 1.小心选择口服抗凝剂的对象,要能按时取血检查及遵守医嘱。 2.缺乏实验室监测条件,有出血体质如血友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血病等,或有开放性损伤、消化性溃疡、肝脏或泌尿生殖系出血、脑血管出血以及动脉瘤心包炎心包积液、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血管炎、恶性高血压未控制、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多发关节炎、内脏肉瘤、出血性肉芽肿、严重过敏、维生素C或维生素K缺乏者不用。过度衰老、嗜酒、精神病者应慎用。 3.许多药物可使抗凝药增效而增加出血倾向。机制:①药物减少维生素K的合成或吸收、分布;②竞争代谢部位或抑制代谢酶的合成;③增加受体与抗凝药的结合;④功能性FⅡ、Ⅶ、Ⅸ、Ⅹ分解代谢增强或合成减少;⑤干扰其它止血成分如血小板或纤溶功能;⑥干扰抗凝药与蛋白结合使非结合性抗凝药增加;⑦不肯定的功能。某些药物互相影响是暂时的,由于经肾清除加速,合并用药后不久PT即恢复正常。 4.有些药物可减弱华法林作用;机制:①使抗凝药吸收减少;②增加抗凝药代谢速率;③增加FⅡ、Ⅶ、Ⅸ、Ⅹ合成。 5.反复家族性血栓或PC缺乏症者,应及时检查并合并肝素治疗数天。 6.治疗期定期检查血象,凝血相及肝肾功能。 7.如发生明显不良反应,如衰弱、寒战、发热、咽癌、白细胞减少或高敏反应、皮疹时,应停药。 8.抗凝期需肌内注射时应延长局部压迫时间;碱性尿者口服抗凝药期间尿色可成红色至橘红色。当酸化尿液至pH4以下时,若颜色消失即可除外血尿。 9.孕妇服用本品需认真考虑婴儿或母亲出血的危险。需抗凝的妊娠妇女最好选用肝素,因为肝素不通过胎盘。哺乳妇女需抗凝者宜选用肝素或华法林,该二药不分泌到乳汁,但对于被喂养的婴儿,仍需小心观察有无出血症状。 10.实验室监测 凝血酶原时间(PT)是用于监测口服抗凝药的实验方法。 PT的正常范围受商品试剂(组织凝血活酶)、实验室操作的影响,使各实验室间的测定值无法比较。为此,世界卫生组织(1983)建立了国际标准化系统。厂商制备的商品组织凝血活酶需与参标剂校正灵敏度,并建立了以二者PT值的对数为坐标的PT校正系统。斜率即名为国际灵敏度指数(International Sensitivity Index,ISI)。ISI≌1则表示商品剂的组织凝血活酶灵敏度接近于WHO参标系统。 (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PT值(患者血浆)/PT值(正常混合血浆)〕ISI INR是一种抗凝强度的参数,反映患者血浆PT较正常延长的倍数,在国际间有可比性。
贮藏 15-30℃避光封闭保存。
备注 *号为英文名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 Substances ,简称INN)或无国际专利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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