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药分类 |
西药
|
作用分类 |
治疗神经系统疾病的药物\抗癫痫药
|
英文名 |
Phenytoin Sodium*
|
汉语拼音 |
|
别名 |
大仑丁,Dilantin
|
药物组成 |
|
性状 |
白色结晶粉末,无臭,味苦。熔点:245-298℃微有吸湿性,在空气中吸收CO2分解出苯妥英,易溶于水,溶于乙醇,几乎不溶于乙醚和氯仿。
|
功效 |
|
主治 |
治疗单纯、复杂部分发作和由部分发作发展成为的全身强直-阵挛发作与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发作;有时用于头颅外伤或神经外科手术后的癫痫预防治疗。注射制剂用于治疗癫痫持续状态。本品对失神发作和Lennox-Gastaut综合征中某些发作类型无效。
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三叉神经痛与其他神经根性疼痛。也可用于治疗快速性室性心律失常。
|
用途 |
|
方解 |
|
药理作用 |
本品可作用于神经系统的不同部位。主要作用之一,是阻断强直后电位,由此而防止发作活动的扩散。另一作用则包括改变兴奋膜的离子传导作用并抑制钠通道的持续反复性放电。另外,尚可减少钙离子流入,作用在Na+、K+-ATP酶系统并调节环核苷酸从而起到防止发作作用。
|
体内过程 |
本品口服后在中迅速游离出苯妥英,在胃中甚少吸收,应用抗酸剂可降低本品的吸收。本品主要在十二指肠中吸收,因为肠内容物由于胆汁的进入,pH值升高,更多的本品得到离子化,成为可溶形式。苯妥英很易溶于脂质,故能迅速从肠壁吸收,其余则在空肠、回肠与结肠中吸收,但由直肠吸收的很少。
正常时,口服本品85%-95%吸收,然后在3-12小时才达峰值。在开始吸收峰值后,在8-15小时后还可出现第二次峰值。可能与摄入食物、液体与本品进入肝门脉循环,溶解性增高有关。年龄是影响本品吸收与排出的主要因素,在新生儿、婴儿吸收缓慢和不完全,在较大婴儿与儿童给药后2-6小时可达峰值。年老患者,其吸收与达峰值则由胃肠道的生理性改变和由其他药物引起的胃肠活动所决定。本品吸收后很快分布于全身组织。本品t1/210-34小时,达稳态需时7-28天。静注本品15分钟后达峰值并迅速进入脑中,脑中本品水平为血浆药物浓度的1-3倍。脑脊液中的浓度约为血浆浓度的十分之一。约90%本品是与血浆蛋白结合,结合部分某种程度上可由白蛋白浓度所影响,未结合的部分称游离部分,各种组织和血浆中浓度相似。药物可自由透过胎盘,在母亲与胎儿间保持平衡。本品的有效治疗血清浓度为10-20μg/ml。
本品主要以代谢物由尿和大便中排出,少于5%的药物可由小便中以原形排出。
本品的药代动力学是非线性的,在双倍剂量时有较双倍大的血清浓度,在成人当浓度在10-15μg/ml范围时,t1/224小时,当血浆浓度增加时,t1/2也增长,达到新的稳态时间增加。
本品在肝内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统所代谢,其主要产物为5-(4-羟苯)5-苯乙内酰脲而无活性,在肝内大部分与葡糖醛酸相结合而后由尿和大便中排出。本品代谢中间产物是一种粗砂氧化物,可使肝中毒并有致畸作用。新生儿肝酶活动变慢,但生后数周即迅速增加,因而t1/2即由75小时在数周中缩短至20小时,在婴儿与儿童本品代谢较成人迅速,故剂量要增大,间隔要缩短。年老人,本品廓清可能下降。
|
剂型 |
片剂,注射剂
|
规格 |
片剂 50mg;100mg。
注射剂 0.1g;0.25g。
|
用法用量 |
开始治疗量为3-6mg/(kg·d),体重50-75kg时,剂量为每日200-300mg。维持剂量须根据体重而调整。由于本品的饱和代谢非线性剂量与药物浓度关系。故剂量要个体化。增加剂量过大如100mg易引起中毒,故增量30mg或50mg/d是恰当的。由于本品t1/2长,在维持剂量4-6mg/kg时,日服用一次即可。为了避免药物浓度峰值与低谷值差距过大,故主张日服二次。在病人偶有发作,无脑结构性改变,血清浓度8-12μg/ml即可;常有发作的病人,血清浓度可升高16-24μg/ml。初用药4周后应测血清药物浓度。
在新生儿与婴儿,由于肝代谢酶缺少,维持剂量较低,3mg/(kg·d)已足。在儿童与年轻人因为能发生痤疮美容问题,本品不作为首选,否则如应用本品,维持剂量当为10-15mg/(kg·d),因其廓清率在儿童相对较高,少年时廓清率变慢,但因体重增加,日剂量可以不变。
年老病人,一般剂量宜偏小。
静脉注射或点滴用于成人强直-阵挛全身性发作持续状态,剂量应足够才能迅速提高脑内浓度,用量为16.4±2.7mg/kg,注射速度不超过50mg/分。由于本品对心脏有一定毒性,输注时应监测血压和心电图,本品肌内注射形成结晶,吸收甚差,已不应用。
用于治疗三叉神经痛时,100mg/次,1日3次,口服。
治疗心律失常:以100mg静注,以后每10-15分钟重复一次,直到心律失常得到控制,总量不超过1000mg。
|
不良反应 |
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一般是暂时性的,且常为急性过量,长期轻度过量,与其他药物间的反应或为患者生理状态改变所致。本品的毒性作用密切与血清药物浓度相关,然个体差异甚大。当血清浓度为19-29μg/ml出现眼震或共济失调,40-50μg/ml或以上时眼震、共济失调或嗜睡。在剂量过大急性中毒时常有共济失调、眼震、复视、嗜睡、木僵、甚至昏迷和脑电图不正常:正常背景活动变慢、警觉刺激反应障碍,弥散性慢波增加。本品的常见不良反应为:
1.神经系统症状 有使小脑-前庭运动活动受害倾向,而有眼震、共济失调、协同动作障碍、精细动作失灵,其发生率在5%-38%间。这种正常功能的改变可发生在治疗范围浓度的上限或认可的血清治疗范围浓度1.5-2.0倍时。当药物浓度为40μg/ml时即可出现锥体外系运动功能和自主神经系功能障碍,可见异常运动。如药物浓度超过40μg/ml时,可有木僵与昏迷。然个体差异较大,一种浓度在某一病人已产生不良反应,然在另一病人则无所谓。本品长期应用时对认知功能可有影响。
本品可有周围神经病并发症。多见于急性大剂量或高血清浓度或长期应用时。
2.齿龈增生 发生率10%-20%,儿童常见。注意口腔卫生可改善情况。
3.毛发增生与痤疮 发生率5%-10%,但不严重,很少要停止用药。
4.骨软化 服用本品偶可见此情况,有碱性磷酸酶升高,低钙血症。也常见于大剂量多种抗癫痫药物应用时,儿童与青年人较成人多见,营养不足与少晒太阳使其危险增加,亦可能与维生素D缺乏有关,可补充维生素D治疗。
5.过敏反应 7%-8%病人可有皮疹反应,包括红斑、荨麻疹,痤疮与麻疹样反应。比较少见的有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除立即停药外需积极治疗。致命性紫癜、血清病与血管炎则罕见。
6.血液变化 不常见的并发症为再障贫血、血小板减少症、血细胞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假淋巴瘤综合征与狼疮样综合征。由叶酸缺少的幼巨红细胞性和巨红细胞症则较常见,可用补充叶酸化物而纠正。
7.肝炎 少见。一般在治疗早期发生与血清浓度无关。症状为皮疹、发热、淋巴腺病、黄疸与肝脾肿大,虽然肝中毒罕见,但在本品治疗时要经常监测肝功能。
8.致畸作用 发生率约为6%,较正常人高一倍。畸形为兔唇、腭裂、心脏缺损与较少见的为对裂输尿管与其他器官畸形。
9.内分泌作用 使总T4浓度下降,可能无临床意义。T3浓度亦降低。在妇女可增加雌激素,黄体酮与睾酮的代谢性清除。
10.胎儿妥因综合征 认为是本品的特殊综合征,它含有许多先天异常。小头症、生长迟缓、智能障碍、斜视、眼睑下垂、眼距过宽、远指端增宽和(或)有(或无)指甲发育不良、过伸张关节、低张力、腹股沟疝、脐疝 、杵状足。上述诸异常也可见于母亲服用苯巴比妥、卡马西平与丙戊酸钠时,故称为“胎儿抗癫痫药物综合征”较为恰当。发作对母亲与胎儿均有危险,故维持本品足够浓度是需要的。
|
注意事项 |
1.病人不配合服药常是发作不能控制的原因,故应及时监测本品血清浓度,以调整剂量。
2.生活方式改变,如戒烟或停止饮酒可增高血药浓度引起中毒。
3.本品妊娠中廓清率增加,血浆浓度明显下降。在分娩后逐渐转至正常。妊娠时本品t1/2可缩短多至50%,因而要根据血清药物浓度增加药量。
4.肝病时,本品与蛋白结合减少。代谢下降,须减少药量。肾病时,蛋白结合亦受到影响,但游离浓度改变不大,标准剂量3-6mg/(kg·d)可以应用。烧伤病人,血清蛋白浓度降低、失水,本品用量宜减少。单核细胞增多症,非特殊性热病时,本品廓清率增加,可能需要增加剂量。
5.有过敏史者,窦性心动过缓、窦房传导阻滞、Ⅱ-Ⅲ级A-V阻滞及阿-斯综合征者禁用。
|
贮藏 |
密封(供口服用)或严封(供注射用),遮光保存。
|
备注 |
*号为英文名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 Substances ,简称INN)或无国际专利药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