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名 | |
释名 | |
产地 | 《本经》不载所出州土,今南北皆有之。 |
生境 | |
性味 | |
归经 | |
药物形态 | |
品种考证 | 江淮、伊洛间,有一种尾长而小者,为山鸡,人多畜之,樊中则所谓翟山雉者也。江南又有一种白而背有细黑纹,名白鹇,亦堪畜养,彼人食其肉,亦雉之类也,其余不复用之。 |
养殖栽培 | |
采收 | |
加工 | |
鉴别 | |
贮藏 | |
炮制 | |
质量鉴定 | |
主治 | |
功用 | |
用法 | 九月以后至十一月以前食之,即有补;它月则发五痔及诸疮疥。 |
用量 | |
毒副作用 | 九月以后至十一月以前食之,即有补;它月则发五痔及诸疮疥。 |
临证应用 | |
配伍应用 | |
配伍禁忌 | |
妊娠禁忌 | |
食忌 | 又不可与胡桃、菌、蕈、木耳之类同食,亦发痔疾,立下血,须禁之。 |
使用注意 | 然有小毒,不宜常食, |
附方 | |
医案 | |
药用机理 | |
全文 | 雉 ,《本经》不载所出州土,今南北皆有之。多取以充庖厨。《周礼》庖人共六禽。雉是其一,亦食品之贵。然有小毒,不宜常食,九月以后至十一月以前食之,即有补;它月则发五痔及诸疮疥。又不可与胡桃、菌、蕈、木耳之类同食,亦发痔疾,立下血,须禁之。《尔雅》所载雉名尤众,今人鲜能尽识。江淮、伊洛间,有一种尾长而小者,为山鸡,人多畜之,樊中则所谓翟山雉者也。江南又有一种白而背有细黑纹,名白鹇,亦堪畜养,彼人食其肉,亦雉之类也,其余不复用之。 |
语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