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破格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的档案专业人员,可以逐级破格申报相应的档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一、破格申报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一)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二)直接主持管理过档案专业省部级大型项目或重大科研课题论文.客服.QQ,80018565,经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在推动档案事业发展上作出重大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的奖励,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四)正式出版过独自撰写的档案专著1部(10万字以上)或合著2部,或在国际、全国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3篇以上论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理论和实用价值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
二、破格申报副研究馆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一)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1项或市(厅)级科技奖2项。
(二)直接主持管理过档案专业省(部)级大型项目或重大课题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在解决重大专业技术难题中有创新、突破,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在档案专业工作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正式出版过档案专业专著1部(10万字以上),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专业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档案专业论文。
三、破格申报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一)参与重大科研课题研究,获得省(部)级科技奖1项或获得市(厅)级科技奖1项。
(二)作为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过中型项目或课题研究,经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三)在档案专业工作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经市(厅)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审定,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档案专业专著1部(5万字以上),或在省(部)级专业刊物上发表2篇有价值的档案专业学术论文;
(五)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任现职以来,解决过较复杂的技术难题,得到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取得明显成效。
四、助理馆员、管理员职务任职资格不作破格要求。
第六条评审
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进行科学评价的重要环节。评委会主要是依据申报者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总的要求是:坚持标准条件,注重能力业绩,鼓励突破创新,适当引导倾斜,力求客观公正,确保评价质量。具体从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实践运用,科研、师导、创新等方面进行评审:
一、专业理论水平
(一)申报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对档案学有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论著,熟悉国内外档案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提供开拓性的见解和建议。
(二)申报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较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较系统的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对档案专业某一领域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论著。
(三)申报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档案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对档案工作进行专业理论研究和分析,取得较好的成果。
(四)申报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比较系统地掌握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档案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五)申报管理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初步掌握档案专业的基本知识,对档案工作的规定、制度有一定的了解。
二、专业实践运用
(一)申报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专业技术疑难问题,提出或承担主持档案专业重大课题或项目研究,并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能够指导档案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学术研究。
(二)申报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熟悉和了解本专业的业务规范、工作标准,能正确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重要的业务问题提供决策咨询,能承担或主持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独立的专业工作能力,能准确地理解档案工作的业务规范和专业标准,正确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四)申报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工作能力,熟悉档案专业工作的规范和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五)申报管理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能较好地完成所担负的档案专业工作任务。
三、科研、师导、创新
评审工作中,对申报者特别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者论文.客服.QQ,80018565,要重视对他们的科研能力、师导能力、创新能力的评价。
科研是档案专业工作发展的基础。申报档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科研能力,根据不同职级的要求达到相应级别的研究水平,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
师导是档案专业工作发展的桥梁。申报者必须具有专业理论和专业工作的传授与指导能力,承担培养、指导专业人才的责任,不断提高档案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是档案专业工作发展的动力。要重视申报者的创新能力,鼓励档案专业人员在档案专业理论、专业工作中有所创造,在创新中不断推进档案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果、新发展。
四、注意导向,适当倾斜
评审工作要从整个档案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鼓励档案专业人员在基层、边远地区和工作一线为档案事业发展多做贡献。
第三章 附 则
第七条凡三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论文.客服.QQ,80018565,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4、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刑期和处分期未满三年。
第八条本评审条件由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条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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