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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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注册号 | 京药管械(准)字2003第2560006号 |
生产单位 | 北京核仪器厂医用工程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37号(原半壁店61号) |
邮编 | 100020 |
产品名称 |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 |
产品标准 | Q/1XH013-1999 |
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 | 1 性能要求1.1 氧气瓶组供氧的中心供氧站1.1.1 气瓶间气瓶间应透风良好,室内氧气浓度应 小于23%。气瓶间及控制间室温为1O~38℃。1.1.2 氧气 瓶组供氧汇流排: 必须设两组(或多组)气瓶交替供氧采用 自动或手动切换,为保证系统安全减压器前安装小于25μm 滤孔的过虑器。气瓶总 |
有效期 | 2007.01.07 |
批准日期 | 2003.01.08 |
产品适用范围 | 从中心供给站通过管网向病房、产房、手术室、急诊室及医院其他场所的各种输出口(快速密封插座)持续不断的供给医用氧气,进行辅助医疗工作。 |
规格型号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