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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津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1100074号 |
生产单位 | 天津市人立骨科器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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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骨刀 |
产品标准 | YZB/津0611-2009 |
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 | 骨刀包括:直、弯型轻便骨刀(20、24、28)、大骨刀(18、20、22、24、26、28、30、32)、小骨刀(4、6、8、10、12)、弯骨刀(6、8、10、12、14、16、18、20、22、24、26)、Ⅱ型弯骨刀(4、6、8、10、12、14)、方柄骨刀(10、14、18、22)。骨刀应采用20Gr13、30Gr13、40Gr13、32Cr13Mo、95Cr18材料制造,其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1220-2007中的规定。产品性能:骨刀刃口应锋利,不得有崩刃、卷刃现象。轻便骨刀头部15 |
有效期 | 2013.12.30 |
批准日期 | 2009.12.31 |
产品适用范围 | 骨刀是用于骨科手术中剔除陈旧骨、腐骨、骨赘、骨病变组织和修整骨创面用的手术器械。产品禁忌症:1.金属过敏者禁用。2.老年人、骨质疏松,糖尿病等不宜骨科手术的患者慎用。 |
规格型号 | 见附表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