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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东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简章
来源:宁波卫生局 更新:2013/6/21 字体:

  为了更好地适应江东卫生事业的发展,构建合理的人才梯队,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9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范围和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面试比例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程序和方法
  1、发布招考公告:在东方英才网(www.dfhero。com)、宁波市卫生局(www.nbws。gov。cn)、宁波晚报上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校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照2张等到江东区卫生局现场报名处[宁波市第六医院(中山东路1059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报名,时间:2009年2月15日—17日(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笔试考务费40元/门。

  3、笔试:如该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的3倍,则酌情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英语,成绩各按百分制计,其中专业占笔试成绩的60%,英语占笔试成绩的4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面试:面试占总成绩的50%,以笔试成绩为准按招考指标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由区卫生局会同有关单位组成面试评委组,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应变、分析的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指标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列入考察范围,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有关规定,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7、录用:根据管理权限,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张榜公布。7天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录用人选。

  招考过程中各环节的结果都予以公示,详见东方英才网(www.dfhero。com)。除明确招考单位的,其余录用人员由区卫生局统一调配。

四、相关待遇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

五、工作纪律要求

  1、在录用过程中,应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选拔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报考者有不符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六、其他事项

  1、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等另行通知,(详见东方英才网www.dfhero。com)

  2、咨询电话:87731039、87802371;举报投诉电话:87740856(江东区监察局)   87723905(区卫生局纪委)。

  

                                     江东区卫生局

                    2009.02.01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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