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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来源:宁波卫生局 更新:2013/6/21 字体:
为进一步加快江北区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要求(甬政办发〔2009〕106号),经研究,决定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共事业(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57名。临床医学8名、医学影像2名、中医2名、口腔2名、预防医学(公共卫生)3名、药学(含中药)7名、护理29名、医学检验3名、公共事业(公共卫生)管理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截止报名日,仍在江北辖区内工作的非事业编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共事业(公共卫生)管理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具有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医疗卫生专业还需有本专业技术职称或本专业执业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业本科毕业生不作专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年龄:女,1975年2月28日后出生;男,1970年2月28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的程序为:(1)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及资格审查;(3)考试;(4)体检;(5)考核;(6)公示;(7)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设置

  笔试及面试分为医疗卫生、公共事业(公共卫生)管理两个专业考试。

  (一)成绩由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分采取百分制,分别占40%和60%。

  (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按上述两个专业,两套试卷,内容:医疗卫生专业为公共医学基础知识,公共事业(公共卫生)管理为本专业相关知识。

  (三)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内容为各专业相关专业知识(医疗卫生专业还包括公共医学知识)。面试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四)加分:本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加5分;初级(师级)职称者加2分。

  (五)报名人数若低于各专业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指标数。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护理专业按招聘专业指标数的2倍、其他专业按招聘专业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

  六、体检考核录用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的40%(不含加分)及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护理专业按招聘指标数再增加4名,其他专业按招聘指标数再分别增加2名的原则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如参加体检人员对本人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接到通知的7日内向区卫生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区卫生局将安排其复检。如在接到通知的7日内未向区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的,将不再安排其复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考核

  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按各专业招聘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工作由江北区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由体检合格者顺次递补。

  (三)公示、录用

  考核后,在考核合格者中根据总分,按招聘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江北卫生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如经调查核实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人员,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根据考录情况,凡被录取的人员,须服从区卫生局的统一分配。

  七、报名及其他要求

  (一)凡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单位工作证明、各种奖励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江北区卫生系统工作的人员先到本单位报名,由单位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本人填写《江北区卫生系统2010年招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两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表格由单位审核盖章后汇总统一报名。非江北区卫生系统的人员可直接到区卫生局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0年4月8日至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三)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局(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8号,人民路口,华康家私城东)。

  (四)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或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下同)和江北卫生网(http://www.jbws。gov。cn,下同)公告。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2010年4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江北区卫生系统人员由各单位统一领取。

  (七)准考证领取地点:江北区卫生局办公室412室(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8号,人民路口,华康家私城东),联系电话:87668281。

  本次招考录用工作咨询电话:江北区卫生局,0574-87668281,传真:87351114。

  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江北区卫生局设立监督电话:0574-87668284,区纪委电话:87668154,区人事局87668183。

  本简章由江北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2010年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2、单位工作证明

  3、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2010年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汇总表

  附件下载:辖区招考.rar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局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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