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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波卫生局 更新:2013/6/21 字体: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统计工作,如实反映我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成效,现将有关统计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中凡是只进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而未享有住院分娩补助的农村孕产妇不计入住院分娩补助人数。

  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中叶酸“新增服用人数”由原来的只统计发放的户籍人口数调整为实际发放人数,即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报表》中除“新增服用人数”改为填写实际发放人数,(注明其中户籍人口×××人,流动人口××人)其余项目填写要求不变。在网络直报时,如新增服用人数中包括流动人口,需在备注栏注明“本月新增服用人数×××人,其中户籍人口×××人,流动人口××人。”

  三、重大公共卫生月报表和季报表的统计对象相同。

  四、本通知自二○一一年五月开始执行(即五月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月报表执行新的统计口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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