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卫生局部分直属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3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是一家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补助。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单位现有硕士学历以上24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0人,硕士研究生217人。正高级职称人才90人,副高级职称人才240人。
(二)宁波市第一医院是浙江省最早创立的一家公立医院,目前已发展成为宁波市规模最大集医疗、科研、教学和预防等任务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之一。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医院主要承担着为宁波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开展医学研究,从事医学科研活动,开展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研究生学历以上20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5人,硕士研究生180人;高级职称人才35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108人,副高级职称人才248人。
(三)宁波市第二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补助。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864名,其中正高职称75人、副高职称251人,博士学历人员13人,硕士学历人员131人。其主要职能为:为更广大的患者提供优质、安全、满意、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四)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以妇产科、儿科为主要专科,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技术先进、服务规范、特色鲜明的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健康教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女儿童医院。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补助。主要承担宁波市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诊治和危重疾病的抢救工作,又承担着全市妇幼保健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单位现有高级职称人才21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172人。正高级职称人才58人,副高级职称人才160人。
(五)宁波市中医院是宁波市唯一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也是“十一五”国家重点建设中医院和浙江省第一批中医“名院”,是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补助。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育、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医院目前有正式职工711人,其中高级职称卫技人员112名,拥有10名市级以上名中医,(其中,5人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级名中医8人),近几年,医院在引进人才、培养人才、重视人才方面舍得投资,到目前为止,我院共有博士2名,硕士89名。宁波市中医药研究所和宁波市中医药学会设在本院,为全市中医药临床技术指导中心。
(六)宁波市康宁医院是宁波市卫生局直属的公益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前身是1919年民间募捐创办的镇海同义医院。目前该院已发展成为具有现代文化理念,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与一体,综合实力较强的市属三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医院核定床位520张,医院已形成精神疾病、心理咨询、老年康复三大特色的规模医疗,宁波市老年康复护理中心、宁波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隶属该院。其主要职能为:承担全市精神和心理疾病诊疗、防治、专业培训和指导任务。
(七)宁波市华慈医院由宁波市慈善总会主办,由宁波市卫生局主管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主要面向低收入人群,以弘扬“扶贫济困、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为办院宗旨,开办近10年来,深受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欢迎,被民众亲切地称为“惠民医院”。
(八)宁波市急救中心是一家宁波市卫生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差额补助。主要职能是承担市中心城区院前急救任务,接受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增挂宁波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牌子,在紧急状态下,指挥、调度全市医疗急救资源;编写院前急救人员培训教材,制订服务规范和考核标准,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技能的宣传培训和急救医疗服务考核。
(九)宁波市中心血站是宁波市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采供血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补助。主要承担全市十一个县(市)、区的临床医疗供血任务和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战备用血等血液保障任务。中心血站始建于1986年,经过二十余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宁波市血液采集、血液供应、血液科研、血液教学和临床输血服务中心。并于2006年与美国肯塔基州红十字血液中心结为友好血站。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 条件 |
宁波市李惠利医院69 |
脑电图 |
1 |
掌握脑电图诊断仪性能、技术及诊断。 |
本科:临床医学 |
面向 浙江省 生源 |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心电图 |
2 |
掌握心电图诊断仪性能、技术及诊断。 |
本科:临床医学及心电学 | |||
输血科 |
1 |
承担血型鉴定等相关工作 |
本科:医学检验或输血 | |||
药剂科 |
2 |
负责药品保管、分发、处方调配工作。 |
本科:药学 | |||
检验科 |
2 |
负责采集标本,核对检验结果,发送检验报告单。 |
本科:医学检验 | |||
信息科 |
1 |
负责医院网络硬件配置、维护、检查、网络检测等工作。 |
本科: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
图书馆 |
1 |
负责收集纸质、电子医学图书、刊物和资料,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
本科:卫生信息管理、 图书管理 | |||
设备科 |
2 |
负责设备维护、校验和计量,协助临床科室制定医疗设备的操作规程。 |
本科:生物医学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历届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 ||
麻醉科 |
3 |
确定病人麻醉方法,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及术中监护术后随访。 |
本科:麻醉学 |
面向 全国 (户籍) |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
医务科 |
1 |
负责接待患者投诉、调查事件经过,在部门领导指导下处理一般医疗事件。 |
本科:医学、法学双学位 | |||
影像科 (技术) |
3 |
掌握放射科常规X线投照,CT、MRI、DSA等放射技术工作。 |
大专及以上:影像技术 | |||
护理 |
40 |
承担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协助医生完成各项诊疗工作。 |
大专及以上:护理学 |
本科面向全国(户籍);大专面向浙江省内生源 |
| |
10 |
面向 全国 (户籍) |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三级医院工作满2年; | ||||
宁波市第一 医院108 |
眼科治疗师 |
1 |
负责眼科患者的基本治疗和处理 |
本科:临床医学 |
面向 浙江省 生源 |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血液实验室(细胞遗传学) |
1 |
收集和回顾质量评价资料,完成所有实验,并做到结果报告的准确与清晰。 | ||||
睡眠中心监测 |
1 |
负责患者的基本治疗和处理 | ||||
心电科 |
2 |
负责患者的日常常见和多发病的初步诊断和处理 | ||||
新生 儿科 |
1 |
负责患者的基本治疗、诊断和处理 | ||||
急诊科 |
1 | |||||
听力 测试 |
1 | |||||
影像科 |
1 |
负责对前往放射科内检查的病人进行技术操作、仪器使用、保养和维护。 |
本科:影像学(技术)或临床医学 | |||
药剂科 |
4 |
负责药品统计、药品调拨、新药通知、备用药检查等。 |
本科:药学 | |||
全科病房 |
2 |
负责患者的基本治疗、诊断和处理。 |
本科:中西医结合专业 | |||
设备科 |
1 |
负责保质、保量地维修设备并进行必要的计量检测 |
本科:生物医学工程 | |||
检验科 |
1 |
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等。 |
大专及以上: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 |
面向 浙江省 (户籍) |
1.有在浙江省内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从事医学检验工作1年以上;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 |
医患关系 办公室 |
1 |
日常处理医院医疗纠纷工作,适宜男性。 |
本科及以上:法律或卫生事业管理 |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历届不限);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 ||
护理 |
85 |
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任务,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保证安全。 |
大专及以上:护理学 |
本科面向全国(户籍);大专面向浙江省生源 |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
5 |
面向 全国 (户籍) |
1.有在浙江省内三级综合性医院从事护理工作2年以上; 2.具有职业护士资格; 3.年龄32周岁以下(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 | ||||
宁波市第二医院66 |
泌尿门诊兼碎石室 |
1 |
从事泌尿男性门诊临床诊疗及碎石室诊治操作 |
本科:临床医学 |
面向 浙江省 生源 |
1.男性;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放射技术 |
3 |
从事放射检查的技术操作及仪器使用 |
大专:放射技术 | |||
康复科 |
1 |
康复治疗的功能恢复操作 |
本科:康复治疗 |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
护理 |
40 |
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及护理技术操作 |
大专及以上:护理学 | |||
护理 |
20 |
1.在三级综合性医院工作满1年以上; 2.具有执业护士执业资格;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 ||||
艾滋病检测管理 |
1 |
从事艾滋病筛选的检测管理 |
本科: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北部院区)125 |
医疗 |
19 |
承担医院门急诊、病房等各项临床医疗工作。 |
本科:临床医学 | ||
内科 |
1 | |||||
耳鼻咽喉科 |
1 | |||||
超声科 |
2 |
承担医院门急诊、病房、体检等病人的超声检查工作。 |
本科:临床医学 | |||
3 |
本科:医学影像 | |||||
电生理科 |
2 |
承担医院门急诊、病房、体检等病人的心电图、脑电图、红外线检查工作。 |
本科:临床医学 | |||
药学 |
2 |
承担医院门急诊、病房等处方调配,药品保管、统计,参与用药咨询等工作。 |
本科:药学 | |||
检验科 |
4 |
承担门急诊、住院病人及健康体验者的医学检验工作。 |
本科:医学检验 | |||
输血科 |
1 |
承担全院临床输血具体业务 |
本科:医学检验 | |||
1 |
承担血型鉴定,兼顾输血岗位的工作。 |
大专:医学检验技术 | ||||
影像科 |
2 |
承担门急诊、住院常规X线、造影特殊检查及CT、MR等检查 |
大专:医学影像技术 | |||
护理 |
50 |
承担医院门急诊、病房等各项临床护理工作。 |
大专及以上:护理学 | |||
助产 |
35 |
承担医院门急诊、病房、分娩室等各项临床护理工作。 |
大专及以上:助产专业 | |||
人事科 |
1 |
承担医院人事科具体业务工作 |
本科:人力资源或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等专业 | |||
总务科 |
1 |
承担医院基建具体业务工作 |
本科:土木工程专业 | |||
宁波市中医院40 |
护理 |
20 |
负责临床护理、科研及带教工作。 |
大专及以上:护理学 |
面向 全国 (户籍) |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临床科室 |
2 |
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科研、带教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
本科:临床医学 | |||
中药房 |
10 |
负责并参与中药的调配、核对、制剂配发的业务、教学和科研工作。 |
本科:中药学 | |||
西药房 |
3 |
负责并参与西药的调配、核对、制剂、配发的业务、教学和科研工作。 |
本科:药学 | |||
麻醉科 |
2 |
担任本科的日常麻醉、科研的具体工作。 |
本科:麻醉学 | |||
影像诊断 |
1 |
参加常规X线、CT、MRI和介入治疗等各项工作,定期轮训,按时完成诊断报告。 |
本科:医学影像 | |||
影像技术 |
1 |
负责常规X线、CT、MRI和介入治疗的技术操作、技术培训和科研工作。 |
本科:影像技术 | |||
设备科 |
1 |
负责全院各科室仪器设备保养维修工作 |
本科:生物医学工程 | |||
宁波市康宁医院18 |
护理 |
5 |
承担医院门急诊、病房等各项临床护理工作。 |
大专及以上:护理学 |
面向华东地区生源 |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5(3女2男) |
中专及以上:护理学 |
面向全国 (户籍) |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和在各级医院从事护理工作经历; | |||
临床 |
2 |
承担医院门急诊、病房等各项临床医疗工作。 |
本科:临床医学
|
面向华东地区生源 |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
特检 |
1 |
承担心电图或B超、影像医学检查、分析及报告诊断结果。 |
本科:临床医学或心电与超声或医学影像 |
面向全国 (户籍) | ||
1 |
本科:临床医学或心电与超声或医学影像
|
|||||
行政 |
1 |
承担医院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
本科: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历届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 ||
1 |
承担医院有关行政工作 |
本科:公共(卫生)事业管理 |
面向华东地区生源 | |||
防治科 |
1 |
承担医院精神疾病的预防及治疗 |
本科:精神卫生 |
面向全国 (户籍) |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
1 |
1.具有 资格;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 |||||
宁波市华慈医院2 |
放射 |
1 |
承担门诊、体检常规X线、等检查。 |
大专及以上:医学影像 |
面向 宁波大市 |
1.具有 资格和心电或超声上岗证,有二级医院或有一定规模社区医院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以上放可宽至40周岁。 |
特检(心电超声) |
1 |
承担医院门诊、体检等病人的超声、心电等检查。 |
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或超声、心电 | |||
宁波市 急救中心5 |
急救 医生 |
5 |
执行院前急救规章制度,完成各项医疗急救工作和任务,适宜男性。 |
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或急救医学 |
面向全国 (户籍) |
1.具有 资格;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
宁波市中心血站4 |
体检 医生 |
4 |
为献血者进行献血前征询和体检 |
本科:临床医学 |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1月10日至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2012年2月3日宁波市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现场(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摊位)也接受考生报名。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1)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宁波市兴宁路57号,宁波市李惠利医院人事科,电话:0574-87018514,联系人:李娜老师;
(2)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市柳汀街76号,宁波市第一医院行政部二楼(活动中心),电话:0574-87304032、87085007,联系人:徐海娜老师;
(3)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市西北街41号,宁波市第二医院人事科行政楼3楼302房间,电话:0574-83870619、83870621,联系人: 史焱老师;
(4)宁波市妇儿医院:宁波市柳汀街339号,宁波市妇儿医院门诊4楼多功能厅,电话:0574-87083368,联系人:夏睿老师;
(5)宁波市中医院:宁波市丽园北路819号,行政3楼人事科,电话:0574—87089011,联系人:顾瑛老师;
(6)宁波市康宁医院:镇海区庄市庄俞路1号,宁波市康宁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电话:0574-86690956,13867850001,联系人:叶丹凌老师;
(7)宁波市华慈医院:宁波市永丰路216号华慈医院三楼办公室,电话:0574-87680581,联系人:章琪老师;
(8)宁波市急救中心:宁波市兴宁路57—1号,宁波市急救中心办公室,电话:0574-87849617,联系人:葛琳老师;
(9)宁波市中心血站:宁波市彩虹南路276号,宁波市中心血站办公室,电话:0574-87848423,联系人: 陈枫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卫生局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协议书(应届生)、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针对护理(助产)岗位往年报名情况,本次招聘护理(助产)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放宽至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1月17日在宁波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月3日宁波市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现场领取准考证(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摊位)。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宁波市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及英语。对少量岗位(如:行政、医患关系办公室、人事、总务、图书管理等岗位)的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考公务员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笔试每门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护理及助产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月15日在宁波市卫生局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招聘单位网上查询《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3月15日登陆宁波市卫生局网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卫生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宁波市卫生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47684
附件: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卫生直属单位招聘.doc
宁波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