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有效学历及从事相应工作或已取得低一级别相应资格职务年限已满,参加中级资格考试还须取得相应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其他具体条件可到各报名点咨询。
(二)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时止,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点设在市、县(市、区)卫生局,市本级各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市卫生局报名;各县(市、区)的考生到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名。
(二)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下列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含电子照片)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5、报考师级、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聘书或 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报考中级还须提供继教合格证。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自2006年11月10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rencai/),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200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确认。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计112个专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四个科目,考试分四个半天进行。
(二)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四、考试时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26日、2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衢州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