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和信息分析及预警能力处理能力,根据《德清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中心工作职责经费形式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编〔2011〕4号)文件精神,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同意,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范围内公开选调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名额
工作人员2名,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在岗在编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严守组织纪律性,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热爱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能适应卫生应急工作;
3、工作满五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称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临床医学或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具有 资质。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法律、法规、方案及应急救援等知识。
四、选调程序
1、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行到卫生局人事科报名(县行政中心B楼903室)。报名时间7 月 2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报名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毕业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由卫生局根据报名对象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1∶2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等情况。
五、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由局党政班子讨论决定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附件:德清县卫生系统公开选调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德清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