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上海卫生人才网 > 正文
卫生部关于印发2005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上海卫生监督网 更新:2013/6/28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2005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必要的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

  二、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程序进行。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要及时向我部报告。

  三、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宣传。四、下半年我部将对部分地区监督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本通知所附的有关表格可通过卫生部网站或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下载。具体执行中的问题,请与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联系。

  联系人:吴勇卫(010)64047878-2181

  传真:(010)64047878-2182

  电子邮件信箱:wuyongwei@hotmail.com

相关文章
 重庆人才网:关于主治医师考试
 惠州卫生人才考试网:2014年惠州市中心人民
 包头卫生人才考试网:包头市关于印发《包头
 鹤岗人民卫生网: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三
 山西人民卫生人才网: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
 重庆卫生考试网: 考试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