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上海卫生人才网 > 正文
卫生部关于查处古鄘烧伤膏的通知
来源:上海卫生监督网 更新:2013/6/28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群众举报,河南省卫生厅检查发现河南新乡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古鄘烧伤膏”(原备案文号为豫卫消备字[2004]第0065号),在标签说明书中违法宣传具有治疗作用,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河南省卫生厅已根据《消毒管理办法》对河南新乡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注销了该产品的备案文号。为保障消费者健康,请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责令各经营和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河南新乡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古?{烧伤膏”,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根据《消毒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烧伤膏不属于消毒产品,不得以消毒产品名义进行生产、销售和使用。各地要对本地区以往批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备案产品进行自查,并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相关文章
 重庆卫生考试网:如何查询新开的民营医院的
 重庆卫生信息网:咨询 考试
 安徽卫生信息网:2010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
 陇县人才卫生网:陇县关于在全县各镇卫生院
 岚皋县卫生人才考试网: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文成县卫生人才网:关于文成县基层医疗卫生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