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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各市卫生工作目标任务
来源:安徽卫生厅 更新:2013/6/29 字体:
各市卫生局:
2007年,省卫生厅对各市卫生工作继续实行目标管理。根据卫生部《2007年卫生工作要点》和今年省政府民生工程确定的重点卫生工作,我厅制订了《2007年各市卫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所辖县(市、区)和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年终各市应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我厅将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各市的考评。
省卫生厅对各市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包括综合考评、现场考评和奖惩因素。综合考评主要包括年度内的专项检查情况、主要卫生指标统计结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等;现场考评依据目标任务,年底抽取部分指标现场考评;奖惩因素主要包括积极争创国家或省各类卫生工作试点并取得成效、被国家或省确定为某项工作示范区(点)、获国家表彰或省部级表彰的等,给予加分。对重大信息上报不及时、重要督办和信访办理不力以及所辖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事故、被媒体曝光、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等,视其严重程度,予以扣分直至评优一票否决。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2007年各市卫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

主要任务
具体指标
目标任务要求
指导处室
一、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运行良好
1、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封闭运行,未发生违纪违规事件;
2、农民参合率稳步上升;
3、当年统筹帐户资金节余控制在15%左右(含风险金);
4、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程度比2006年进一步提高;
5、做好2008年发展新型合作医疗准备工作。
农卫处
合管办
2、管理能力建设
1、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工作经费落实;
2、新农合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有计划、有考核、有检查、有效果;
3、完善经办机构运行与管理,有考核评价经办机构的办法和评价结果。
4、做好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农卫处
合管办
3、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1、制定完善落实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办法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取得实质性效果;
2、对定点医疗机构有监管考核评价,重点监管医疗质量、服务收费和合理用药等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农卫处
合管办
二、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1、完成农村卫生建设任务
1、完成民生工程年度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2、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管理;
3、开展示范乡镇卫生院、示范村卫生室建设。
农卫处
计财处
2、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管理
1、深化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继续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竞聘制、职工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等运行机制改革;
2、在全省尤其在实施新农合的县(市)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3、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
农卫处
3、强化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1、提高农村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监测能力,并落实依法报告;
2、落实重点传染病、地方病防治措施,完成免疫规划接种点规范化建设和预防接种任务;
3、提高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水平;
4、积极参与农村改水改厕,促进文明村镇建设。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开展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5、受卫生部门委托完成卫生监督管理任务。
农卫处
防病局
妇社处
地病办
爱卫办
监督处
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建设
1、完成中央、省公共卫生项目的培训任务和设备装备工作;
2、完成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防机构)建设标准审评工作
防病局
地病办计财处
2、医疗救治体系能力建设
1、完成中央、省公共卫生项目的培训任务和设备装备工作;
2、完成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任务。
医政处
计财处
3、卫生监督体系能力建设
1、完成中央、省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任务;
2、以市为单位确定1个县(市)开展农村卫生执法试点工作;
3、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在国家项目基础上增加卫生执法工具的配备。
监督处
计财处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率100%(其中网络报告率95%以上),信息报告符合有关规范;
2、能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救灾防病);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组织、预案、队伍、保障完善。
应急办
防病局
 
四、重大疾病防治和预防保健工作
 
 
1、艾滋病预防控制
 
1、全省所有县(市)建立艾滋病初筛查实验室并开展工作;
2、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人员上岗培训率达100%;
3、重点市中心卫生院能够为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4、各市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有关市完成实施艾滋病重点村 “四个一、三条线工程”。
防病局
 
2、结核病预防控制
1、继续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新涂阳病人发现率70%以上,治愈率85%以上;
2、初治涂阴病人治疗完成率90%以上。
防病局
 
3、免疫规划工作
1、儿童免疫规划“五苗”接种率农村以乡镇、城市以街道(社区)为单位达90%以上;
2、以县(市)为单位,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75%;
3、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完成率100%。
防病局
 
4、血吸虫病等地方病防治
 
1、血防区各市、县(市、区)完成年度查螺、灭螺和查病、治病任务;
2、正常年份,血防区居民血吸虫平均感染率较当地“十五”末下降6%,急感发病率控制在4/10万以下;
3、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完成年度碘盐、尿碘抽查监测任务。
地病办
5、爱国卫生工作
1、积极推进卫生城市、镇、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2、血防区以市为单位完成改厕项目县(市、区)的工作任务;
3、加强农村改水改厕技术培训和指导,健全农村水质监测网;
4、继续扩大农村改厕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消灭改厕空白乡镇;结合农村卫生院建设,普及乡镇卫生院公厕。
爱卫办
6、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
1、孕产妇产前检查率城市达85%、农村达60%,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城市达75%、农村达50%,农村地区住院分娩率达75%以上;
2、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城市达50%,农村达20%;
3、全面实施目标管理。市对县、县对乡每年督导不少于1次。
妇社处
五、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1、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政策
1、政府出台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扶持政策;
2、安排有专项支持社区卫生发展的经费;
3、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范围。
妇社处
2、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能力建设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基本形成。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城市达到80%以上、县城达到50%以上;
2、7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各市新创建1个以上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站);
3、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进一步完善;
4、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
妇社处
3、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1、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2、开展社区首诊制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试点;
3、推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
4、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妇社处
六、卫生执法
 
1、依法行政
1、卫生许可及时规范,按时办结率达100%;
2、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不低于75%,省卫生厅督办案件及时查办率达100%;
3、卫生部、省卫生厅部署的各项卫生执法活动开展率100%,每次活动做到及时上报总结、媒体宣传报道。
监督处
 
2、餐饮、学校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监管
1、在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督促加强自身卫生管理;
2、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制度,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许可证亮证率达90%以上;
3、继续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食物中毒事件中违反《食品卫生法》行为的查处达100%;
4、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加强高、中考学生饮食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监督处
3、加强职业卫生监管
集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率不低于95%。
监督处
4、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
集中开展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率不低于95%。
监督处
 
5、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及时查处率不低于95%。
监督处
监督所
七、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贯彻落实中医药法规和政策
1、无违反《中医药条例》和《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的行为;
2、中医事业财政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年度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3、加强中医机构监管,杜绝和取缔科室承包和租赁。
中医局
2、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1、80%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达60%以上;
2、能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室达60%以上;
3、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省卫生厅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4、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
中医局
 
3、专科专病建设和人才培养
1、完成国家和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和人才培养年度任务;
2、组织开展市本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和人才培养工作。
中医局
八、医疗服务监管
1、依法实施机构和人员准入
1、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校验等行政许可审批件规范办结率100%;
2、医师、护士执业登记行政许可审批件规范办结率100%。
医政处
2医疗服务质量监管
1、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有布置、有督查、有效果评价;
2、开展医疗质量综合督查不少于1次,结果公示并上报;
3、开展血液质量检查不少于2次,无偿献血占采供血总量的100%,血液质量抽查合格率100%;
4、市及所辖县(市)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及时调查处理;
5、市、县(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临床合理用药的监控与评价制度并实施。
医政处
中医局
3、督促医院推行院务公开
1、向社会公开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信息、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2、向患者公开收费信息,建立健全门诊病人费用查询系统,对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制度,提供费用清单;
3、向职工公开医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
医政处
中医局
4、优化医疗执业环境
1、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
2、及时调查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医患矛盾;
3、开展对辖区内医疗广告的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
医政处
中医局
5、落实惠民医疗服务措施
1、落实惠民医院、病房等惠民医疗服务措施;
2、市、县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
3、市、县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院间和医院内开展检查结果互认。
医政处
中医局
计财处
6、行风建设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1、积极推进卫生系统廉政文化建设;
2、继续狠刹医务人员收受回扣、 “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
3、探索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监察室
医政处
中医局
7、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
1、实行新进人员考聘、干部竞争上岗数不低于80%;
2、开展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中标药品占采购药品总金额的比例高于80%,其他医疗机构高于60%。
人事处
计财处药招办
九、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
1、重点学科建设和卫生科技
1、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2、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重大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诊断和治疗的研究。
科教处
2、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实施 “十一五”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2、组织开展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落实扶持政策。
人事处
3、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培训
1、积极开展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工作,完成城市社区卫生人才培训项目任务;
2、组织开展全科医学社区培训基地建设。
科教处
4、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1、加强对招募医药卫生类专科以上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招募工作相关政策;
2、大力开展农村在岗卫生人员参加普通中专学历教育;
3、试点市组织落实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招生工作;
4、做好中心卫生院临床技术骨干赴省级医疗单位进修人员选派工作。
科教处
十、指令性任务及和谐卫生建设
1、卫生支农
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完成卫生扶贫、卫生下乡、残疾人康复、防工作。
医政处计财处
2、援外工作
按要求完成承担的援外医疗队队员的选拔、派遣任务。
外事处
3、援藏工作
按要求完成承担的援藏派驻医师任务和接受西藏派员进修任务。
计财处
4、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卫生统计
1、完成规定的卫生统计上报工作;
2、加强各级卫生部门门户网站建设;
3、完成医疗救治、血液管理、卫生监督信息项目建设。
办公室
5、卫生信访工作
按照要求做好卫生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
办公室
6、卫生新闻宣传
积极在各级媒体发表反映卫生工作进展成效的宣传稿件。
办公室
7、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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