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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07年2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来源:安徽卫生厅 更新:2013/6/29 字体:

 

2007年2月(2007年2月1日零时至2月28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0582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16种,报告9238例;丙类传染病5种,报告发病数1344例。共报告死亡16例,其中狂犬病病毒性肝炎各5例,流脑3例,肺结核2例,艾滋病1例。
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淋病、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梅毒,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23%;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狂犬病、病毒性肝炎、流脑、肺结核和艾滋病。
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1344例,主要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腮腺炎
本月甲、乙、丙类传染病无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乙脑、登革热、炭疽白喉、布病、钩体病、麻风病、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病例报告。
目前疫情较平稳,但正值冬末春初,气温变化较大,易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广大居民应注意适时增减衣服,适当做户外活动,经常打开窗户,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同时,尽量避免到人口密集的地方,特别是儿童和老年人,如感觉不适,尽快就诊。
附表:安徽省2007年2月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省卫生厅新闻办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
 
 
安徽省2007年2月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病名
发病数
死亡数
合  计
9238
16
鼠  疫
0
0
霍  乱
0
0
传染性非典
0
0
艾 滋 病
5
1
肝  炎
3671
5
甲 肝
 (139)
 (0)
乙 肝
(3111)
 (3)
丙 肝
  (63)
 (0)
    戊 肝
 (122)
 (1)
肝炎(未分型)
 (236)
 (1)
脊  灰
0
0
人禽流感
0
0
麻  疹
225
0
出 血 热
9
0
狂 犬 病
7
5
乙 脑
0
0
登 革 热
0
0
炭  疽
0
0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273
0
肺 结 核
4308
2
伤寒和副伤寒
12
0
流  脑
53
3
百 日 咳
9
0
白  喉
0
0
新生儿伤风
1
0
猩 红 热
16
0
布  病
0
0
淋  病
274
0
梅  毒
271
0
钩 体 病
0
0
2
0
疟  疾
102
0
注:括号中数据为肝炎分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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