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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12年4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来源:安徽卫生厅 更新:2013/6/29 字体:

2012年4月(2012年4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4种38754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新生儿伤风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甲型H1N1流感、脊髓灰质炎、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7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2245例,死亡28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梅毒痢疾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8.41%。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7种26509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71%。

春夏之交,手足口病和流行性腮腺炎多发,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痢疾等也进入多发时期,建议个人勤洗手,多通风,晒衣被,吃熟食、喝开水等,减少感染机会。幼托机构及中小学加强晨检工作,发现发烧,手、足、口部位出现皮疹或疱疹,腮腺肿大等情况,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措施,防控疾病。

附表:安徽省2012年4月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20124月安徽省法定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 

疾病病种

本期发病数

本期死亡数

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

38754

28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12245

28

鼠疫

0

0

霍乱

0

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艾滋病

57

17

病毒性肝炎

4548

3

  甲型肝炎

60

0

  乙型肝炎

3636

3

  丙型肝炎

375

0

  戊型肝炎

230

0

  肝炎未分型

247

0

脊髓灰质炎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甲型H1N1流感

0

0

麻疹

30

0

出血热

10

0

狂犬病

1

1

流行性乙型脑炎

0

0

登革热

0

0

炭疽

0

0

痢疾

661

0

肺结核

5435

7

伤寒副伤寒

9

0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5

0

百日咳

7

0

白喉

0

0

新生儿破伤风

0

0

猩红热

67

0

布 病

1

0

淋病

199

0

梅毒

1207

0

钩端螺旋体病

1

0

血吸虫病

2

0

疟疾

5

0

丙类传染病合计

26509

0

流行性感冒

448

0

流行性腮腺炎

3378

0

风疹

498

0

急性出血性结膜

191

0

麻风病

0

0

斑疹伤寒

1

0

黑热病

0

0

包虫病

0

0

丝虫病

0

0

其他感染性腹泻病

3115

0

手足口病

18878

0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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