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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2012年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合肥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根据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印发《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方案》卫妇社社卫便函〔2012〕11号文件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财政农村卫生人员重点业务培训等15个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财社〔2011〕1560号),拨付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人员能力建设培训。为做好培训工作,确保实施效果,市卫生局制定了《合肥市2012年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合肥市2012年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合肥市2012年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

建设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合肥市社区卫生人员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强化全科医学理念,规范服务行为,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开展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培训项目。我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任务

2012年6月-2012年11月,我市完成2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训全科医生285人、预防保健人员130人、注册护士285人、管理人员220人、心电图专业人员65人,共985人培训任务。完成淮南、滁州、六安、池州4市社区心电图专业技术人员77人在合肥市集中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岗职工(包括聘用人员),并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培训主要是面对各区和巢湖市社区卫生人员,不足部分由各县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补充。

各区和巢湖市范围内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不少于全科医生2人、预防保健人员2人、注册护士2人、管理人员1人,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培训不少于全科医生1人,注册护士1人、管理人员1人。

三、培训学时

全科医生和预防保健人员培训时间为240学时(30天),注册护士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为200学时(25天)。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所占比例约为2: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为40学时(5天)。

四、项目内容

(一)社区全科医生、预防保健人员及注册护士培训

培训“10+1”的内容,即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全科医学/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理念。

1、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新医改及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解读、全科医学与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理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10类服务内容。

3、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培训。

4、社区实践。主要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实际操作。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

培训主要内容为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以及财务、人力资源、绩效、信息管理和典型案例教学内容。

(三)心电图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按照省卫生厅要求,2012年合肥市承担心电图专业理论教学任务,培训内容要求按照2009年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康复等七个专业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执行。具体完成合肥65人任务和淮南、滁州、六安、池州5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理论培训任务。

五、培训机构

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承担全科医生、预防保健人员、全科护士培训任务,落实理论培训,负责实践培训管理工作。市卫生局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任务。安徽省立医院心电图室承担社区卫生心电图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另行通知)。

六、实践基地确定和要求

(一)社区卫生实践基地确定

按照卫生部《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方案》的要求,合肥市全科医生、预防保健、社区护士实践基地按照每个区(市)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具体有: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蜀山区稻香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河区包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瑶海区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开区锦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巢湖市凤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县社区卫生专业人员原则上在本单位实践。

(二)社区卫生实践基地要求

1、各项服务功能完善,采用全科医学理念,运用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术,提供规范、综合、连续的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具备满足培训需要的教室(或会议室),配有黑板/白板、投影仪、电脑、影像设备等必需的教学设备条件。有3种以上全科、家庭医学杂志,20种以上常用参考书。

3、确定5名以上指导医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带教师资(如护士长等)。每名指导医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带教老师(如护士长等)经常联系的服务对象不少于200人。

4、专人负责社区医生实践基地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培训质量监控。

5、规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实践培训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与实施方案,及时更新全科医学知识与技能。各项教学或实习记录清晰完整。

6、与上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建立定点协作关系或双向转诊关系,社区医生临床培训基地人员分工明确,协作紧密。

7、定期召开培训教学工作会议以及培训学员座谈会,及时研究和解决培训学员反映的有关教学和实践事宜,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七、师资要求

充分利用本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省级以上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社区实践基地、已承担过全科医学理论及临床带教任务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高等医学院校等单位的师资资源。

八、培训要求

(一)突出团队培训特色。以医生、防保人员和护士组成的全科团队形式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和分工,促进沟通与合作。

(二)注重实践技能的培训。采取小班教学的方式,通过角色扮演、情景模拟、案例讨论、现场参观、小组讨论、临床实践等多种形式达到提高临床实践技能的目的。

(三)分期分批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力争人人参加培训,培训到人人。培训学员的主要信息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四)严格培训考核。每期培训前后要对学员进行技能检测,必要时应与培训师资和学员进行座谈,开展培训效果评估。根据培训评估结果完善下一期培训。

九、经费使用和管理

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和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从《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财政农村卫生人员重点业务培训等15个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财社〔2011〕1560号)“社区卫生人员培训”经费中列支,按每人每天53元予以补助,其中理论培训按每人每天65元,累计85万元,实践培训按每人每天28元,累计18.4万元。市卫生局委托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对社区卫生实践基地的带教老师进行项目带教专项培训经费2万元纳入实践培训经费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经费从“县级及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经费中列支,按人均255元予以补助。合肥市承担相应片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理论培训任务72学时(9天),按每人每天156元标准另行给予补助。

项目经费按照财政厅、卫生厅《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批、使用,要切实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足额到位,不得挪用。

十、组织管理

(一)市卫生局负责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负责培训机构的确定,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管,保证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市卫生干校)承担全科医生、预防保健人员、全科护士培训任务,负责理论和实践培训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培训大纲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科学设置课程,做好教学教务的管理工作,严格规范使用专项经费,保证培训按质按量完成。

(三)社区卫生实践基地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指定专职实践教学老师,完善教学制度,认真不折不扣完成实践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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