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护士执业管理,提高护士素质,规范护士执业行为,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区护士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为:在我区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已经注册并正在执业的护士为考核对象。
按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晋级护理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由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其他护士的定期考核由护士本人所在执业机构和定期考核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二、鸠江区医院负责本院和辖区内100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的护士定期考核工作。鸠江区医院要立即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和考核专家组,制定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制定具体考核程序和工作方法并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工作计划严密组织,规范护士考核工作。3月30日前将考核委员会、专家组、工作制度、考核程序和工作方法报卫生局备案。
三、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要为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建立好《护士定期考核档案》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本执业机构,一份交考核机构存档,自发文之日起,务必抓紧时间,力争在4月底以前完成。每年12月底由护士注册机构按考核方案开展考核和填写《护士定期考核表》、《护士执业记录表》报定期考核机构并留存。
四、护士年度考核中工作成绩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由各护士注册所在机构组织实施,“
三基”水平测试由考核机构统一实施;技术职称任期内指定项目考评由护士所在机构收集相关材料报护士定期考核机构进行考核,相关材料的要求见《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鸠江区100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的护士集中培训工作。
二○○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