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市政府芜政〔2010〕62号及区政府鸠政〔2010〕298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增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法依纪组织实施;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谐稳定,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岗位设定
根据区编制部门核定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数,结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合理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其中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80%。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设置如下:
清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数32名,本次竞聘设置岗位29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26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
湾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数32名,本次竞聘设置岗位24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22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
官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数32名,本次竞聘设置岗位29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26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
裕溪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数15名,本次竞聘设置岗位15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能岗位14个。
三、岗位要求
(一)各类岗位竞聘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基本条件。
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报名参加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竞聘的必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相应资格的人员还须具有符合聘用规定的相应条件。临时聘用人员中具有卫生类执业(从业)资格的,可报名参加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竞聘。
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竞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仅限于现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竞聘。报名参加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三级、四级、五级岗位竞聘的,须具备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技术等级资格。未取得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资格的可以竞聘普工岗位。
四、竞聘对象
2008年12月31日前进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包括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中具有卫生类执业(从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人员。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0年10月8日至19日)。
各中心分别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竞聘方案》和拟竞聘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竞聘方法步骤等事宜。宣传竞聘上岗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二)第一轮双向选择(2010年10月20日至22日)。
根据区卫生局、人社局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由各中心组织在编正式人员在本中心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区医改办派
人参与。先由符合竞聘条件的职工报名填写双向选择表(见附表1。逾期未报名者视为放弃,按分流对待;已经确定办理提前退休、三年过渡安置等在编分流人员和要求与原单位提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临时聘用人员,不参加报名),然后由各中心主任根据设置的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选择,结果报区医改办备案。
竞聘时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
证书、护士注册证书、检验、药剂资格证书、会计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由区医改办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予以公示。
双向选择条件和优选程序:
1、双向选择岗位都应当具备任该岗位的资质。
2、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下列人员优先:具有较高一级职称、较高学历;当注册为全科医师的
职数不足而需要聘用其他类别的医师时,从注册为中医、公共卫生、临床类别的
中优先选择。
(三)考试、考核、调配(2010年10月23日至28日)。
第一轮双向选择后未选上的在编人员及符合竞聘条件的临时聘用人员,由区医改办根据各中心所缺岗位组织统一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区医改办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调配。
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类进行。笔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占40%计入总分。
1、考试。
(1)方法:笔试(闭卷);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竞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卫生类专业知识,竞聘工勤岗位人员考公共知识和医院管理知识。题型包括填空、判断、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简答五种。总分100分。
(4)考试组织:由区医改办组织实施。
2、考核。
(1)方式:由区医改办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领导班子以及单位职工对参加考核的人员进行逐个评分,区医改办负责汇总考核成绩。
(2)时间:另行通知;
(3)内容:德、能、勤、绩、廉(考核表见附表2、3);
(4)计分办法:考核总分=(新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评议总分÷有效参评人数×50%+职工评议总分÷有效参评人数×50%。考核总分100分。(注:对每一个测评对象汇总评议总分时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3、调配。
1、第一轮竞聘落岗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由区医改办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在全区范围内按高分到低分(总分相同者按考试分数顺序,下同)的顺序统一调配。
2、临时聘用人员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竞聘完成后,全区按照考试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先选择本单位相应岗位,本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再竞聘到其他单位相应的空岗岗位。
4、公示聘用(2010年10月29日至31日)。
各中心竞聘上岗人员名单报经区医改办核准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实行合同管理。
今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空缺需要补充人员,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5、人员分流(2010年11月1日至12月底)。
经过两轮选择后,落聘、不愿低聘或不服从医改办考试、考核、调配人员按皖政〔2010〕66号文中《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流人员安置办法》进行分流。
六、工作要求
本次岗位竞聘工作,在市医改办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医改办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竞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举报单位:区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5864837。
本方案由区卫生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表1、鸠江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竞聘双向选择表
表2、鸠江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竞聘量化考核表
表3、鸠江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竞聘考核结果登记表
表4、鸠江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竞聘日程安排表
鸠江区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表1:
鸠江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竞聘双向选择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岁 | | |
民 族 | | 籍 贯 | |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何时入何党派 | | 身体状况 | |
现岗位 及职务 | | 任现职时间 | |
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 | |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 何时毕业于何院校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 何时毕业于何院校及专业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竞聘岗位 |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 |
简 历 | |
奖惩 及2007 至2009 年度考 核情况 | |
承诺书 | 本人承诺所提供各种材料和所填内容均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签名: |
区医改办 资格审查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第一轮 竞聘 情况 | (盖章) 年 月 日 |
第二轮 调配 情况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
附表2:
鸠江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竞聘量化考核表
姓 名 | 考 核 内 容 | 总分 |
德 | 能 | 勤 | 绩 | 廉 |
优 20-14 | 良 13-7 | 差 6-0 | 优 20-14 | 良 13-7 | 差 6-0 | 优 20-14 | 良 13-7 | 差 6-0 | 优 20-14 | 良 13-7 | 差 6-0 | 优 20-14 | 良 13-7 | 差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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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总分=(新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评议总分÷有效参评人数×50%+职工评议总分÷有效参评人数×50%;对每一个测评对象汇总考核总分时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附表3:
鸠江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竞聘考核结果登记表
单位:
姓 名 | 人员类别 | 个人专业类别 | 考 核 得 分 | 拟调配 岗 位 | 调 配 结 果 |
医师 | 护理 | 药剂 | 医技 | 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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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写,“人员类别”分在编、监聘;“考核得分”为考核总分取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拟调配岗位”填写拟调配的单位及岗位;“调配结果”填写调配后上岗或分流。
附表4:
鸠江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竞聘日程安排表
日期 | 工作内容 | 目标要求 | 备注 |
10月19日 | 公示人员名单、公布竞岗方案 | 将区人社局核准的竞岗人员名单及区医改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竞岗实施方案分别在各中心公布。各中心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宣传。 | |
10月20日 | 组织报名 | 本着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由符合竞聘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填写《岗位竞聘双向选择表》,由各中心集中于10月20日下午17:30前交区医改办(区卫生局),逾期未报名者视为放弃,按分流对待。 | |
10月21-22日 | 资格审查及第一轮选择 | 区医改办组织编办、监察局、经发委、人社局、卫生局对报名竞岗人员竞聘岗位、专业资格进行审查。 各中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岗人员进行第一轮选择。 区医改办将第一轮选择后的空缺岗位情况予以公布。 | |
10月23-27日 | 考试、考核、调配 | 第一轮双向选择未选上的在编人员及符合竞聘条件的编制外聘用人员,根据公布的所缺岗位情况填写《岗位竞聘报名表》,经区医改办资格审查后,组织统一考试、考核、调配。 | |
10月28日 | 公布上岗人员名单 | 各中心竞聘上岗人员名单经区医改办核准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中心主任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