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提前退休申报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1〕49号)精神,现将我局系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集中病检时间的确定及有关要求等按渝人社办〔2011〕49号文件(见附件)精神办理。
二、报送申报材料时,同时交鉴定费(120元/每人次);“花名册”须同时报电子文档。
三、申报截止时间: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4月15日前送局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 孔苓福
联系电话:67706787
传 真:67706581
邮箱地址:cqklf@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1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提前退休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