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1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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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卫生执业资格咨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您好!关于咨询中医执业相关问题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按照全科医师管理的相关规定,可以参加本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者,由市卫生局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格式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中医全科医学工作以及申请注册中医类别医师“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的条件。具体可联系:023-67706809 2.在取得相应 资格的条件下,可以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开具西药方。。 3.中医学科学历不能作为西医 考试的报考依据,必须取得相应的国家学历证书之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特此回复。 二0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
发布时间: | 2012-11-09 09:50:54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良【监评员编号】1011【评定时间】2012-11-16 11: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