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3]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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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主治医师资格证何时可领证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您好!来信咨询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的相关问题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合格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门核发,即按国家人社部>省级人社厅局>市区县人社部门>各报名点的程序核准、印制和发放证书。据了解,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正在印制过程中,具体领取事宜请等候报名点通知。 此复。 2013年3月26日 |
发布时间: | 2013-03-26 17:2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