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3]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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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关于主治医师考试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已电话回复来信人,根据卫人发[2000]462号文件规定,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或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方可报考主治医师。 |
发布时间: | 2013-05-07 17:07:17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良【监评员编号】1202【评定时间】2013-05-29 15:0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