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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江县2012年度公开引进卫生类专业人才公告
来源:庐江县卫生局 更新:2013/7/2 字体: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庐江县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卫生类紧缺人才40名。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2012年7月份及以前毕业的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其中病理、中医儿科、医疗器械设备维修3个紧缺专业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毕业生;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人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医学类学历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四)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卫生医学类应具有相应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年内取得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对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应执业资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六)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人员。

二、引进单位、范围、资格条件及待遇

1、引进单位:庐江县人民医院和庐江县中医院。

2、引进范围:面向社会(不包括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引进名额及专业:共40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

4、人才待遇:对引进的人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引进单位给予相应补助,其中对具有医学类博士学位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另每月补助5000元津贴;对第一学历为相应专业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助3万元。

三、引进程序

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生登陆庐江县人社局网站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EG,尺寸为390x567像素,报名人员可将照片直接复制到报名表相应栏目内)。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jrcyj2012@163。com(在填写“主题”时务必要注明自己姓名及报考职位,如“张XX,县医院,西医临床”)。报名人员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庐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政府六楼)现场直接报名。

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至考生邮箱,考生可于统一报名结束之日后5天内查看回复,同时于面试前将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告。

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9:00至5月2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及专业要求的其它材料和证件到庐江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其中2012年7月份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要提供经导师签字并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中要包含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如个人基本情况、学历层次、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外县在编在岗人员须要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的时间以县人社局网站公告为准。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

采用专业化答辩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专家组由7人组成,每个面试组外聘考官数占考官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专业化答辩面试内容主要为所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及分析能力。每个专业共设4道专业知识题,每题25分,共100分,时间20分钟,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县人社局网站公告。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核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研究确定最终引进人选。引进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弃权,并从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制管理。引进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限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不再递补;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五、纪律和监督

卫生类人才引进工作由县人社局、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65-731201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65-7329642(县监察局)。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卫生局

2012年4月24日

 
附件1: 点击下载 附件2: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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