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医〔2013〕15号
关于印发《金寨县2012年统一招聘
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全科医生
岗位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机构:
现将《金寨县2012年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金 寨 县 卫 生 局
二○一三年五月五日
报:市卫生局
送:县财政局
2012年金寨县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
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2〕74号)和《2012年度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对新招聘人员建立岗位培训制度有关有关精神,多举措缓解现阶段全科医生紧缺问题,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按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目标和要求,对2012年我县统一招聘录用的18名医学类人员进行为期一年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使其取得全科医生资格后上岗,胜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作岗位的要求,以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成立领导组
组 长:舒成科
副组长:胡俊平 吴 杰
成 员:贾全山 袁 伟 余海波 余弟龙
陶 胜 张智勇
负责全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地培训、协调、监督工作。
三、培训对象
2012年我县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录用的18名专业技术人员。
四、培训方式和内容
本次培训安排在省卫生厅认定的全科方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金寨县人民医院)进行,其中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安排在省中医药管理局认定的中医类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六安市中医院。
临床医学专业人员按照《2012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卫科秘〔2012〕587号)要求实施,中医学专业人员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执行;未取得执业资格者增加相应类别 资格考试相关内容。
五、培训考核
全科医生岗位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培训结业考核,以培训过程考核为重点。培训过程考核主要由县培训基地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结业考核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具体组织理论结业考试,市人民医院负责具体组织实践技能考核。
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统一印制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全科医生岗位培训人员培训期间依法取得 资格是培训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
六、培训政策和要求
1.参加全科医生岗位培训人员,由培训基地统一组织其参加 资格考试或参加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2.培训学员取得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同时,为使全科医生转岗或岗位培训能与全科方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接,各培训基地应按照要求完成规定的病种、病例数、实践基本技能和其他素质能力培训工作,并对培训内容详细记载,对培训过程严格考核。
3.培训对象培训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不变,享受培训基地住院医师待遇;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培训年限计为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
4.培训对象在规定基地培训期间,培训基地提供基本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相关费用从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财社〔2012〕434号和财社〔2012〕2389号文件下达的省级招募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院工作项目资金中统筹解决,及时将有关费用转至培训基地,基地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工作安排,以保证培训工作正常开展,其中2012年我县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补助经费缺额部分(1万元)将从2013年招聘人员岗位培训经费中给予补足。
七、培训进度
本次培训工作自2013年3月~2014年6月,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2013年3月,为培训准备阶段。核定选派人员、组织报名;落实培训工作组织安排。
第二阶段:2013年4月~2014 年3月,为全面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2014年4~6月,为结业考核、总结完善阶段。
八、项目管理、监督与评估
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地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并在项目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县卫生局负责本基地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市人民医院负责培训工作的实践技能考试考核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对全科医生转岗和岗位培训的业务指导,组织专家对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考试考核等有关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