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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岳西县卫生网 更新:2013/7/3 字体:

各卫生(分)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护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护士执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县2009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护士执业注册

(一)申请执业(首次)注册

1、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健康标准(详见《办法》第六条)。

2、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县卫生局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3、其它情形:

  (1)护士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具有承当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士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二)未换发护士执业证书

1、对象及条件

2008年没有换发护士执业证书且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2、未换发护士执业证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县卫生局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注:办理护士集体换证时,同一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原颁《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 2008年5月12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06、2007、2008年三个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

(7)能够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3、其他情形

在未换发护士执业证书前,需要办理变更或其他事项的护士,按照原有规定办理。

()申请变更注册

1、对象及条件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

2、护士申请变更注册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3、其他情形

(1)部队医疗机构聘用的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到地方医疗机构工作的,需提交上述材料。

(2)2008年未换发新证书跨省变更的需提供2008年以前的护士执业变更申请审核表,其中原注册机关意见须有原执业机构卫生厅意见,其他材料同护士首次注册相同。

(四)注销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为其注销执业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3、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

符合以下条件的护士,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之日起满2年的。

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者重新申请注册时,应按照延续注册要求提交材料外,凡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我省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者重新申请注册时,按照护士执业注册的规定提交材料。

二、护士执业注册办理程序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有关负责人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和电子版(县医院、县中医院)统一送交卫生局业务股(联系电话:2181770   联系人:葛子敬 王珍)。

  (二)执业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入省变更、省内变更)、注销注册和重新申请注册人员须逐级上报,由省卫生厅负责终末审核,经终审合格人员,准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其执业注册管理依照本通知执行,申请执业注册和换发护士执业证书工作,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确定专人负责办理。

  (二)遗失补办工作按原有规定和程序办理。

  (三)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已办理注册的,应撤销注册。

  (四)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表格,网上(登录安徽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ahwst。gov。cn/sm2111111134.asp)下载的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并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

  (五)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规定,护士注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六)护士注册工作关系到护士个人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乡镇卫生院要负责通知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相关人员,严防漏报、错报等现象发生。

  

附件:1、2009年护士执业注册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2、2009年护士执业注册及换发证工作进度表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附件1:

2009年护士执业注册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2009年10月,县卫生局业务股办理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审核工作,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预先对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统一上报。具体上报材料的补充要求如下:

  1、所有表格均须贴照片并要求张贴整齐,须单位或注册机关签章的要按规定执行;

  2、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照序列装订成册;

  3、身份证两面复印于同一页,经县局审核原件无误后加盖公章,原件返还;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两次通过的须提供两次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聘用证书应该为正式合同或正规聘用证书,聘期不得少于一年并双方签字、单位盖章,有效聘期不得短于今年12月31日;

  6、本次材料所需照片应为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不允许使用大头贴、艺术照等非证件照片;

  7、各医疗卫生单位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进度表见附件2,请务必按照进度表执行。 

附件2

 

2009年护士执业注册及换发证工作进度表

单   位

上报时间

岳西县中医院

2009.10.20

岳西县医院

2009.10.21

岳西县疾控中心

2009.10.22

岳西县妇幼保健院

2009.10.22

岳西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2009.10.23

黄尾、姚河、巍岭、石关、包家、和平、青天、古坊、河图卫生院

2009.10.26

白帽、来榜、中关、田头、天堂、响肠、莲云、毛尖山卫生院

2009.10.27

店前、菖蒲、五河、主簿、头陀、温泉、冶溪、茅山、岩河、西坪、前河卫生(分)院

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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