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山西卫生人才网 > 正文
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卫生厅 更新:2013/7/5 字体:
 

晋卫办医[2009]94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卫办医政发﹝2009﹞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用暂行规定》

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疗机构临床试用医疗器械产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批准的方案开展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用。试用完成后要如实出具临床试用报告。

二、医疗机构为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经营企业

 
   
相关文章
 安徽医药卫生人才网:关于基本药物我省暂行
 湖州医药卫生人才网:湖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
 常熟卫生人才网:关于2013年3月份江苏省职称
 宜宾市人才网:筠连118骨科医院设置公示
 莆田人才网:莆田市第一医院食堂改造工程项
 绵阳卫生人才网:有关我市中心乡镇卫生系列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