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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卫生部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卫生厅 更新:2013/7/5 字体:
 

晋卫医[2010]25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护理工作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程度。为全面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改进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现就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宗旨的本质要求,是落实医改各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医院服务质量、惠及广大患者的有力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广大护理专业人员要充分认识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转变“重专业、轻基础,重技术、轻服务”的观念,夯实基础护理,丰富服务内涵,提高护理质量,推进护理工作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满意的护理服务,增进医患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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