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卫生局考务中心
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7日-3月17日,承德考点现场报名确认从3月21日开始。为确保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考生现场报名时间3月21日-4月3日(3月23日-24日休息),上午8:30分至下午16:30分(中午不休息)。
为避免造成考生现场报名人员拥挤,请各地考生按下表时间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3月21日-22日 | 围场县,营子区 |
3月25日-26日 | 丰宁县,双滦区, |
3月27日-28日 | 平泉县,宽城县 |
3月29日-30日 | 承德县,隆化县 |
3月31日-4月1日 | 兴隆县,滦平县 |
4月2日 | 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双桥区 |
4月3日 | 报名资料整理 |
注:公卫考生、现役军人3月26-29日到省卫生厅考试中心现场确认
二、报名地点:承德市第三医院(6路公交车终点站)。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网上报名打印并本人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二代身份证者需出示近一个月内带照片的制式的户籍证明,只能在现场确认时使用,考试时必须持长期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与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不一致者出具相关证明;
4.《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河北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诚信考试承诺书》要求必须填写完整,试用机构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试用时间必须近期满一年,否则不予报考。 (表格可在承德卫生考试网上下载)。
考生所学专业、试用期类别须与报考类别一致;试用期岗位须与试用机构的执业范围相符;出具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单位须与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一致。在村卫生室试用的只能由村卫生室开具证明,不能由乡镇卫生院代开。
试用机构为个体诊所的考生,要提供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审批卫生行政机构公章;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 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者报考 ,其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必须满2年,中专毕业者报考 ,其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必须满5年,(在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下一年度内执业注册的,其注册时间按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年度计算,未在上述时间内注册的,其注册时间按实际注册时间起算)。变更执业地点者到辖区注册部门查询首次注册时间,写在执业证书复印件上,经办人签名并加盖注册部门公章,试用期合格证明由原工作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分别开具证明,要求累计执业时间必须够。
四、报名费用: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分两次进行收费,第一次实践技能考务费每人280元。第二次为考生实践技能考试通过后,收取医学综合笔试考务费, 每人16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140元。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依据
(1)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2)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
2、两年制中专学历需要进行补学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学校补课培训计划、考核结果(结业证书)、补课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加盖学校红章。
3、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入学时户籍和所在学校不在同一省(区、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跨省招生计划,否则不能报考医师资格。
4、试用机构不在河北的河北籍考生,除提交规定材料外,另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机构证明,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5、乡镇助理医师考试
(1)乡镇助理医师考试报名学历条件与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相同。必须是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岗人员,村卫生室的执业人员不能报考乡镇助理医师考试。
(2)乡镇助理医师考试只设临床、中医两个类别。
(3)乡镇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材料除提交申请表、毕业证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要提供乡镇助理医师考试报考知情承诺书(在承德卫生考试网上下载)。
(4)取得乡镇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医师资格证书》标记“乡镇”两字,只能注册在报名所在的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可以变更到本县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
6、卫生保健专业报考
(1)中等职业学校中的卫生保健专业只能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医师资格证书》标记“乡村”两字,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注册。
(2)2003年、2006年入学的二年制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取得卫生保健或社区医学(乡村医生)专业毕业证报考的,需将报名信息中的毕业学校专业改为卫生保健。持此类毕业证书报考的可不补学时。
7、考生报名申请表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自2009年起,考生由于报名信息录入错误的核心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类别等,国家医考中心一律不予更改。
8、考生上传照片必须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严禁用照片扫描上传,必须数码照上传,严禁遮挡前额、眉毛及双耳,不能佩戴任何饰品。
9、考生必须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需进行指纹采集,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10、对学历难以认定的,可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尽快通知考生,可登录承德卫生考试网(WWW.cdksw。com)查看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报名地点提交报名材料,交费,现场信息确认。过期一律不予办理。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