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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3.8)
来源:黑龙江卫生厅 更新:2013/7/8 字体:

黑 龙 江 省 卫 生 厅
中 共 黑 龙 江 省 委 宣 传 部
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共 青 团 黑 龙 江 省 委 员 会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 龙 江 省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黑卫机发〔2011〕103号
 
关于印发《全省“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卫生局,各市(地)委宣传部,各市(地)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地)团委,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全省“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卫生厅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卫生 先锋行动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卫生部办公厅、机关党委、农卫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医政司,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1年3月5日印发
共印150份
全省“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卫生“十二五”规划的启动实施,着眼农村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省卫生厅、省委宣传部、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团省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开展“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当前我省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依据国家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要求,按照全省卫生“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实施“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组织动员全省卫生系统广大领导干部积极帮扶农村卫生,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他们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和推进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实现全省卫生工作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为打造“惠民卫生、和谐卫生、安全卫生、健康卫生、公共卫生、发展卫生”龙江“六大卫生”,为保障全省人民健康,创造新业绩,取得新成效,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要求
“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的总体安排是:围绕全省899个乡镇卫生院,从省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级领导干部和省直、市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中,选派897领导干部,每名领导干部联系和帮扶一个乡镇卫生院,重点完成乡镇卫生院基础能力建设(基础设施、设备装备、内部环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基层人才培养等具体帮扶任务。
(一)人员要求
1、省卫生厅(含厅直单位)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医疗机构选派327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2、13个市(地)卫生局和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大庆油田总医院及龙南医院选派230名副处级以上或主要领导干部;
3、66个县(市)卫生局和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选派340名领导干部。
(二)时间要求
从2011年开始,至2015年结束,为期五年,覆盖整个“十二五”期间。
(三)目标要求
农村卫生公益性的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到2015年,全省乡镇卫生院基本拥有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业务用房、适宜设备和实用人才,能够提供适宜技术;基本诊疗设备较完善,急救转诊能力明显加强;人才队伍结构有所改善,人员素质大幅提升;医德医风不断改善;为全省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安全、方便、优质、价廉的卫生服务,显著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三、主要任务
“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的主要任务有“十帮”:
(一)帮政策水平提高。帮扶人员要发挥政策把握和理论水平优势,通过学习讨论、报告讲解、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理论和法规制度辅导,帮助农村卫生管理人员提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管理水平,坚定公益性,发挥能动性。
(二)帮规划任务落实。全省卫生“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发展农村卫生的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部署了工作体系和重点任务,这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总纲领、总要求,要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
(三)帮农村医改推进。要按照医改要求加快推进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帮助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全部到位,特别是要帮助认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一重大制度创新的重点和难点,克服和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阻力,切实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确保政策落实,精心组织实施。
(四)帮服务体系完善。要结合实际,加强政策和制度研究,完善“三网四化”管理模式,夯实农村卫生基础。到2015年,确保实现县乡医疗集团化50%、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100%、村级卫生规范化60%,区域卫生和谐化成效凸现。
(五)帮基础能力建设。要根据农村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的形势和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大力帮扶乡村卫生机构建设。要想实招、出实力、见实效,每年要争取帮助协调60万元以上项目、设备、资金等投入,切实做到基础设施、设备装备、科室规模、内部环境、信息化管理和村卫生室建设“6个明显改善”。
(六)帮人员素质提升。要广开渠道、多方争取,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确保乡镇卫生院在岗卫生人员5年内培训1次、村卫生所人员每2年培训1次;推进学历教育,5年内使乡镇卫生院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到70%以上;配齐配强乡、村卫生机构人员,形成结构合理、规模适当、相对稳定、水平适宜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
(七)帮技术能力提高。要重点帮助提升三个能力:一是围绕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全面开展9类1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二是从帮扶地区实际出发,选择适宜医疗新技术、新方法,增强诊疗常见病、多发病的功能,加强卫生应急和急救转诊,切实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三是通过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等方式,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保障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切实提升健康知识宣传服务能力。
(八)帮对村业务指导。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从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大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推进力度,努力使村卫生室成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村卫生室人员列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具备 (含助理 )资格的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执业,转变乡村医生身份。
(九)帮保障机制建立。要在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帮助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要通过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落实人员经费等,通过调整落实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通过落实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通过多渠道加大对乡村医生的补助力度,建立稳定长效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同时,坚持以投入换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转变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帮医德医风改善。要指导好“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加强乡镇卫生院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等形式发挥党员作用,改进医德医风,努力增强乡、村医生卫生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扎根农村、服务农村、奉献农村的坚定信念,积极服务广大农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骨干,是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综合枢纽和重要载体,承担着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应急转诊等服务功能,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地位。实施以包扶乡镇卫生院为主要形式的“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是省卫生厅党组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举措,是全面落实卫生“十二五”规划的实际步骤,是加快完成农村医改任务的有效载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省卫生系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广大医疗卫生机构、全体参加帮扶的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心实施,讲政治、讲大局、讲服务,一心一意、全心全力、实心实效,长期坚持、常抓不懈、长效发展,推动我省农村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卫生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团省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成立全省“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领导小组,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忠厚同志任组长;各市地、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宣传、新农村办、共青团、食药监等部门支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一把手”亲自挂帅,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工作任务;全体参加帮扶的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帮扶任务的关系,明确责任任务,合理安排时间,深入调查研究,每年深入帮扶单位4次以上,确保蹲点包扶不少于15天;要确保参加帮扶干部的连续性,只要在卫生系统工作、就要一帮到底,对于离开卫生工作岗位的、所在单位要及时安排好接替人员。
(三)严格督导考评。“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的“十帮”,是包扶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十二五”期间必须取得明显成效。要签订帮扶工作责任状,明确帮扶领导干部的具体责任任务,实行帮扶领导干部责任制;要建立帮扶工作管理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定期汇报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四项工作制度,规范帮扶工作;要实行定期考核、常态管理,把帮扶单位的医改推进情况、发展建设情况与帮扶领导干部的工作绩效直接挂钩,作为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帮扶工作考核五年档案,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坚持用数字说话、用事实说话、用结果说话,对比帮扶前后变化,客观评价帮扶工作成果;要成立帮扶工作督导组,每年对全省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实际效果,对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各帮扶领导干部要在2011年3月底前,与所帮扶乡镇卫生院搞好对接,制定帮扶工作具体办法,上报全省卫生系统“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徐丽萍,联系电话:0451-8709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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