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黑龙江卫生人才网 > 鹤岗 > 正文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金额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2013年07月08日 16时09分26秒 更新:2013/7/8 字体:

鹤卫农发〔2012〕17号

绥滨、萝北、东山区、兴安区卫生局:

现将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金额的通知(黑卫农函【2012】27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卫生局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农村  孕产妇住院分娩   补偿  通知 

鹤岗市卫生局办卫生室  2012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8份。

相关文章
 洛阳卫生信息网:洛阳市2007度供水单位卫生
 重庆卫生信息网:临床医学专业高级职务咨询
 杭州人民卫生人才网:杭州市2014年度传统医
 海曙区医学考试中心:海曙区卫生系列局公示
 河北省国家卫生人才网: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文成县医学考试中心:医疗机构注销通知(201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