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卫生信息的采集、统计、管理和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卫生统计在多层次行政决策和卫生事业管理中的服务和支持作用。市卫生局决定由卫生局办公室和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负责,开展《长春市卫生信息统计需求调研》工作。(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长春市卫生信息统计需求调研的通知.doc 调研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