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江苏卫生人才网 > 泰州 > 正文
>转发省关于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制度的通知
来源:泰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0 字体:
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建立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制度通知》的通知
泰卫传〔2006〕19号
各市(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制度的通知》(苏卫传〔2006〕50号)转发给你们(具体内容请从市卫生局网站www.tzwsj。com下载),请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月报工作,并于报告月后的3天内,将有关材料及《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济损失统计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我局疾妇处。联系人:周孝平,传真:6393173。
附件:省卫生厅关于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制度的通知.doc
泰州市卫生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十日
抄送:省卫生厅应急办,各市(区)疾控机构
相关文章
 衢州市医考中心:衢州市2015年传统医学师承
 黑龙江医药卫生人才网:关于公开考试选调省
 重庆卫生人才网: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宜宾市卫生网:筠连县9月卫生行政许可情况公
 湛江卫生人才考试网:湛江市卫生系统召开“
 安徽卫生人才网: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10年1月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