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和江苏省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资格报名考试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0号)和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0〕516号)要求,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江苏省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的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2011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暨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从2011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15、391)专业类别。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之间专业的人员,应提供医学学历(学位),并具备相应类别的 资格。
凡需报考的人员须在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16日(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在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1月25日)之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rencai/),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统称《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报名人员须于2011年1月11日至1月17日<星期六、日正常休息>(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在2011年1月24日至1月26日)之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泗洪县卫生局办公室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变更。报名资格的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护士)注册证书等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工作岗位变动人员报考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原岗位及现岗位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报考全科医学(含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资格,须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7、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8、城市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服务情况鉴定表》(一式四份);
9、外省大专学历须提供网上学历查询(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并打印查询单),部队学历提供网上学历查询、招生计划或转业证明;
10、经鉴证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1、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
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报名人员如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等,所产生后果一切自负(证书一律不退还)。
报名人员提交的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2011年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自2011年4月28日起(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自5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rencai/)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0日(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2011年5月21、22、28、29日;2011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资格考试)时间:2011年5月21、22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认真落实,以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