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升卫生行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市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通过开展“二个十佳”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具有高度责任心和高尚医德、高超技术先进典型,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促进卫生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卫生行业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活动领导,决定成立“二个十佳”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沈俊涛
副组长:陆健泉、黄风华、陆海峰
成 员:郭燕平、施 惠、秦海松、沈兰琴
“二个十佳”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3312379
三、评选范围
本市卫生系统在职在岗医护人员。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医生”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取得
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从事临床一线医疗工作五年以上。
4.认真钻研业务,医学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在临床工作中业绩突出,未发生过医疗事故,无明显责任医疗纠纷。
5.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真诚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医患关系和谐。
6.廉洁行医,不收受患者红包,不接受商业贿赂,无违法违纪行为。
7.近三年获得过启东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十佳护士”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养。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取得执业护士资格且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三年以上。
4.认真钻研业务,严格遵守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护理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技术过硬,连续三年未发生护理事故。
5.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服务热情、周到、细致、深受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并得到同事认可。
6.廉洁行医,不收受患者红包,不接受商业贿赂,无违法违纪行为。
7.近三年来获得过启东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五、评选方法
1.三月下旬,启动评选工作,在启东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各单位公示栏上公布活动方案。
2.四月上旬,参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遴选,推荐“二个十佳”候选人,并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推荐对象材料报送卫生局,报送的先进事迹要生动、丰富,有典型,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文字简练,字数不少于2000字。在此期间,卫生局接受10人(含)以上联名推荐的“二个十佳”候选人提名。
3.四月中旬,“二个十佳”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候选人材料,确定十五名“十佳医生”和十五名“十佳护士”初步人选。
4.四月下旬,在《今日启东》和市卫生局网站公示初步入选对象先进事迹。在广泛听取意见的此基础上,“二个十佳”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确定“十佳医生、十佳护士”人选。
5.确定的“十佳医生、十佳护士”人选,在市卫生局网站公示七天无异议,将予以表彰。
六、评选要求
1.开展“二个十佳”评选活动,是加强全市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和临床一线卫技人员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现实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切实做好评选各阶段工作。
2.“二个十佳”评选工作,要做到优中选优。要通过评选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主动性,达到弘扬先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跨越发展的目的。
3.候选人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A4纸打印稿)于4月15日前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十佳医生”推荐登记表
2. “十佳护士”推荐登记表
启东市卫生局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