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江苏卫生人才网 > 无锡 > 正文
卫生部关于通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函
来源:无锡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1 字体:

卫生部关于通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监督函〔2012〕6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为确保燕窝食用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我部组织开展了食用燕窝亚硝酸盐风险评估,制定了食用燕窝亚硝酸盐的临时管理限量值,现通报如下:

  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为30毫克/千克,自即日起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相关链接

相关文章
 滁州人才网:2014年度度滁州市市直三家医院
 萧山人民卫生人才网:关于对2012年度卫生人
 安徽人民卫生人才网:卫生执法公告(2007年2
 北仑区人才网:有关征集增补基本药物配送企
 南京人民卫生人才网:南京市卫生局给予南京
 重庆人民卫生人才网:秀山协和医院医疗广告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